就犯痒。
他悠悠地呼出一口白气,心里有些不是滋味。
买完麦当劳回到家,谭承已经起了,顶着鸡窝头跟两个浓浓的黑眼圈在卫生间刷牙。李识宜把早餐放桌上,进去洗手,谭承含着沫子撇了他一眼,连眼神都带着肃杀的起床气。
不过谭承还是给他让了点地方。
李识宜:“谢谢。”
“你去遛狗了?”
“嗯。”
谭承向外又睨了眼,冷哼:“还买了吃的?”
“嗯。”
李识宜惜字如金。
他挤上洗手液,双手慢慢搓。谭承扳过他的下巴,用带着一圈牙膏泡沫的嘴霸道地亲了他一口:“算你识相,还知道要讨好我。”
“……”这种人的心理简直不可能出现任何问题,因为任何时候他都有一套精神胜利法。李识宜推开他,匆匆把嘴唇洗干净,谭承盯着他,得意地微笑,“上午陪我去定几身衣服。”
李识宜瞥他,感觉自己面对的是一只花孔雀:“你还要买?”
光是放在这里的西服他就有十几件,相比之下李识宜总共就那么两三身,厚羽绒服更是只有一件。在他的观念里,衣服够穿就行了,夏天几件T恤,冬天一件羽绒服,到了车行还有工作服,根本不需要花置装费。
谭承却是完全不同的消费观。
男人嘛,谁不追求个面子,何况他还是个有头有脸的男人。一身几万甚至是十几万的衣服,那作用就跟豪车名表一样,无形中抬高身价,在谈判桌上也对自己有利。再说了,他爸谭振江年轻时还曾买过私人飞机,后来是迫于高压形势,低调处理掉了,要不然谭承可能就不止是爱玩车这么简单。
去商场的路上,李识宜坐在副驾一言不发,谭承握着方向盘,时不时瞅他一眼,昨晚的阴霾早就烟消云散了,心里还喜不自胜。
想想看,李识宜一个直男,不爱买衣服也不爱逛街,但他还愿意陪自己出门,这说明什么?说明他心里有我,爱老子爱得要死,只是嘴硬不说而已。
不一会儿他就哼起了调。
李识宜抬起眼皮掠他,心想这人是不是这几天在家憋坏了,出趟门高兴成这样?
到那以后,事情有些超出李识宜的认知。原来有钱人买衣服不用自己试,自有模特穿着一身一身的行头展示,而谭承只需要舒舒服服地往沙发上一坐,听着各种恭维之词,享受各种服务即可。
李识宜内心对这样的生活很反感,但他也明白,对于店里这些殷勤的店员和卖力工作的模特来说,谭承这种客人意味着饭碗、提成、奖金,他既不应该开口说什么,也没资格在心里厌恶什么。
所以在看完了几十身行头后,谭承问他意见,他并不违心地说:“都不错。”
“那就要前两套,还有最后一套灰的。领带帮我搭几条,包好了送我公司去。”
一旁的品牌经理顺着就道:“从没见谭总您带朋友来过,看您朋友的气质,想必偏好简洁低调的,我家有几件新品,无论剪裁还是样式都不张扬,您朋友穿上一定是特别合适。今天您来都来了,要不就再花点时间看一看?”
谭承下巴扬了下,对方会意,马上招呼模特去换衣服。但李识宜反应很淡:“不用了,我没有需要穿这些衣服的场合。”
“那就给你买几件毛衣。”谭承目光亲昵,“就你衣柜里那些破毛衣,薄得跟他妈纸一样,我家保姆用的抹布都比它们厚,老子早就想给你全扔了。”
李识宜脸色一讪,起身就走。谭承赶紧追上,笑道:“怎么着,还不让损?说破天了也是破毛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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