毫印迹。
看见宋知时从自己身边经过,然后进入文工团,宋志明恨得牙痒痒,可他又有什么办法,只能眼睁睁地看着队伍离他越来越远。
等人都进去了,宋志明的表妹何皎皎才悄摸地来到他身边劝说:“表哥,你干嘛这么说人家,好歹你们是亲戚啊。”现在好了,她还没进文工团呢,连带着别人看她,眼神里都充满了异样。
宋志明呸了一口:“亲戚个屁,我一定要想办法把他弄下来,我要去举报他!皎皎,我告诉你,你离他远一点知道吗?”
何皎皎一脸不赞同:“如果他有真本事,我们又一起进了舞蹈队,那大家就是同事,我为什么要离他远点?”
她跟宋知时无冤无仇,何必去得罪他?她这个表哥真是没啥脑子。
“那万一你被刷下来呢?”宋志明恨铁不成钢道,他知道宋奶奶在嫁入宋家之前是个舞蹈家,宋知时的水平肯定高出普通人一大截。
“刷下来也是我技不如人。”见宋志明仍在生气,何皎皎眨了眨眼,补充了一句:“谢谢你送我来报名,我走了。”
说完,她便飞速跟上了大部队,仿佛后面有什么鬼怪在追似的,独留下宋志明一个人咬牙切齿。
宋知时跟着众人来到了室内继续等待,上百人的队伍此刻针落无声,但经过一场闹剧,宋知时可在文工团里出名了,他能感受来自四面八方、若有似无的目光在他身上停留。
宋知时还沉浸在自己的思绪中,队伍里又出现了一阵骚乱。
第13章 准备
一个身材灵巧的姑娘从人群中钻出来,冲着门口喊了一句:“莎莎,这里这里!”
宋知时回首,看见一个穿着橙色布拉吉的小姑娘从远处跑来,她的面容是这个时代少有的混血浓颜,皮肤白净,身材纤细高挑,绑着彩绸带的麻花辫随着奔跑的姿势一甩一甩,煞是可爱。
在人人都穿得灰头土脸的时代,能穿着打扮那么好看,还那么亮眼,可不仅仅是家里有钱就可以做到的。
宋知时回忆了半天,才想到对方是谁,舞蹈队队长朱芳婕的侄女,他前世的死对头——朱露莎。
遭了,他怎么把这一茬给忘了。
那时候他在歌唱队,朱露莎在舞蹈队,明明两个人井水不犯河水,但只要碰上面,自己必定会被对方挤兑。
当时他还天真的以为朱露莎是嫉妒他,等死后看到小说他才知道,朱露莎确实是嫉妒他,却不是嫉妒他的舞蹈天赋,而是惦记上他“男人”了。
只可惜,小说最后朱露莎也没泡到顾淮,虽然不知道她结局如何,但也是个配角没跑了。
这么想着,宋知时看朱露莎的目光也带上了些许同情。
看见宋知时以后,朱露莎原本笑意盈盈的小脸骤然沉了下来,虽然什么也没说,但从她的态度可以看出来,朱露莎认识自己!
宋知时看出端倪,心道原来他们前世第一次碰面,对方就已经认出他了,是他粗心大意,当时竟完全没有发现。
但宋知时敢肯定的一点是,自己在进入文工团之前,从来没有见过朱露莎,她能一眼认出自己,就只有一个可能,她肯定提前调查过自己。
她这么做还能是为了什么,八成是因为顾淮呗。
宋知时忍不住在心里骂骂咧咧,顾淮这该死的桃花!
莫名躺枪的顾淮:“……”
朱露莎径直走向刚刚喊她的姑娘,直接插队排到了宋知时前面。
宋知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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