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当以命抵命。杰森知道自己选择的路不是布鲁斯满意的那条,但是,孩子大了,总该自己飞了。他不介意继续维持和家庭的亲情,可是这和他的理念是两码事。这才是他恢复神智后迟迟不回哥谭的原因。
今晚在计划中是要去看看继任者红罗宾,杰森规划好了路线。他不怪布鲁斯在他之后有了一个新儿子,其实他还挺高兴有人能带布鲁斯走出失去搭档的阴影。不过他作为前辈捉弄一下自己的继任者也是情有可原吧,没人规定他非要对红罗宾笑脸相迎。
红罗宾提姆一个人住在莱克斯塔顶层套房,而他的前辈还蜗居在哥谭的小公寓里,这可真不公平。
杰森乔装打扮一番,带上自己准备好替换的装备,等到下午,他已经坐在莱克斯塔下面的咖啡馆喝咖啡了。
他都想好了,他要先换上红头罩的制服闪亮登场,试试继任者的身手,然后在脱掉外面的制服,露出里面的罗宾制服,惊掉红罗宾的下巴。等到红罗宾因为震惊分神,他再直接把人打晕带走。
这不是一场绑架......好吧,这就是一场绑架。但目的不在于伤害提姆,而是通过他的失踪达成对布鲁斯的心理打击,让他无暇顾及其他地方,好让自己钻空子喂小丑吃子弹。
行动的时间差不多要到了,杰森扶了扶脸上的墨镜,背包离开。他走出咖啡馆,在下班的人流中与一个人擦肩而过。
那人穿了一身骚气的粉色开胸装,头顶顶了三个甜甜圈似的奇怪刘海。如果不是他的打扮太吸引人眼球,杰森根本不会多往他那里看一眼。
少年的年龄大概在十五岁上下,面容精致秀气,有种雌雄莫辨的美感。但杰森确定隐藏在他的温和表面下,是他熟悉的果决和冷酷,这是只有黑帮才能辨认出的气息。哥谭什么时候还有十五岁的黑帮大人物了?
或许是这一眼的时间太久,少年侧过头来与他对视,碧绿的眼纯粹透彻,“请问有什么能帮到您吗?”
“啊不,没事。”杰森压低自己的鸭舌帽帽檐,“只是觉得好像以前在哪里见过你。”
这可以算得上一句极其不走心的搭讪,但杰森的确有这种感觉。他总觉得眼前的少年对他而言非常熟悉,熟悉到好似少年额头上的甜甜圈都被他拽过。
少年没有对杰森拙略的搭讪发表评价,只微笑道,“是吗,看来不是只有我一个人有这种感觉。”
“看来我们的气场很契合。”杰森笑了下,“我现在急着有事,有缘分下次聊。”
“好,有缘下次见。”少年温和地道。虽然这么说,但其实两个人心里都清楚,下次再见的可能性微乎其微,只是客套几句罢了。
杰森与少年背道而驰,如果他此时回头,他就会发现少年的手背上有一个独特的星星纹身,星星里藏了瓢虫、蝴蝶、桃心、蝙蝠和钢笔尖的花纹。
杰森一定会因为惊讶攥住少年的手腕,去绑架提姆的计划和这比根本不重要。几年前他死而复生后,腰上也多出这样一个纹身,没人知道这是怎么出现在他身上的。义警身上最好不要出现能暴露自己身份的特征,杰森尝试过消除它,但是不管什么方法,它总是牢牢占据杰森皮肤上的一小块。
那两颗星星,除了大小以外,花纹根本是一模一样。
这些事,目前的杰森并不知情,他换好装备 ,趁着夜色翻上了莱克斯塔的顶层。
他收敛了自己的脚步声,轻盈地循着灯光找到自己此行的目标。提姆·德雷克坐在灯光下,闲闲地斜躺在沙发上,正在看一本书。
灯下看美人,提姆的脸庞在暖黄的灯光中显得毛绒绒的,让杰森不禁想到水蜜桃,甜甜蜜蜜的,想勾人咬一口。
杰森突然反应过来这个场景叫什么。
这个场景叫“一见钟情”。
他心里流淌着暖融融的爱意和倾慕,予Yankee只想惊叹上帝为什么能创造出提姆这样可爱的人。这对其他人来说实在是太不公平了,因为和提姆一比他们都显得不够完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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