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乐裹着空调被,嚷嚷着,所以,爱会消失吗?我们什么时候能再相爱呢?
一床软绵蓬松的被子砸在他头上,再进来一个搂住他的人,爱就回来了。
“我爱你。”
爱是一瞬间的心潮,可以让我忍受你很久,直到下一次,你又让我说出这句话。
一场秋雨一场寒,跟教授热衷于雨天不同,乐乐对下雨有着本能的嫌弃和不舒适。
他对雨的记忆,很糟糕。阴沉的天,乌压压的云,破空的雷暴和闪电,倾盆而下的暴雨,他是一只被牢牢钉在地面上的小蚂蚁,跑不掉,也无处可去。
在他这样的年龄,自然常常使人敬畏,使人联想到生命,消亡与永存,伟大与渺小。
可他想了一圈,快漫游到无边无际的宇宙去了,却还是没有伞。
从头淋到尾,湿漉漉的头发,贴在身上越来越冷的衣服,鞋子里挥之不去的黏腻感,四周慌乱的奔逃,雨伞撞着雨水,雨声那么大,还是盖不住吵闹的人。
他一直不理解,这么多人,是这样确定接对了人呢?
直到那次,他去接教授。
人海茫茫,四处奔跑,溅落的雨珠不断,鞋子依旧沁了水,他就是一眼看到了那个人,因为那个人的目光从他出现就开始锁定,直到视线交汇,才稍有松懈。
“你是,下雨天第一个接我回家的人。”他跟教授牵着手淋雨回家,闲庭信步,优雅狼狈。
教授想了想,没拆穿他,那天他就是去买个药,顺路带了个小朋友回家。
跟一个小孩子谈恋爱,他的天真和对世界的美化经常让人感到不可思议,时间久了,记忆模糊,其他的物是人非,想起来,偶尔也会感叹他的用心。
用经年岁月,埋了一坛酒,或是藏了一颗糖。
比起两个人共同欺骗记忆,造一个童话世界来说,事实确实不怎么重要。
下雨了,教授在跟乐乐乐做爱,然后亲在一起黏黏糊糊说晚安。
这样的雨天很受欢迎,软绵绵的,又细又密,像急促却不失温柔的吻,从唇边往下,流连脖颈,细细咀嚼喉间的皮肉,惹起抽泣般的欲拒还休,最后停在锁骨,凶一点噬咬那根骨头,像狗一样,把他嚼碎融进身体里去——
乐乐听着雨醒来,宛如做了一个缱绻多情的梦,全身的骨头都泡在蜜糖里,泡得绵软香甜,轻轻啜一口,满身的红印子都显出别样的艳丽来。他被填满,由干瘪走向滋润,天地在交合,他们在欢好,他心里的那颗种子被灌溉结出果实,整个生命都变得丰腴。
由此,光明正大地赖了回床。
6
办公室
不听话的小朋友被关在在办公室等爸爸下课,口球塞得满满的,两只灰色的狗耳朵耷拉着,全身就盖了一件爸爸的外套,深深吸一口气跪坐起来,把尾巴顶到了里面一点,他尾椎骨一阵颤栗,随后不由自主地把手伸了过去。
毛茸茸的尾巴摸起来像一团小动物,里面是金属的肛塞,他玩了一会儿,始终不敢太用力,插得也不深,没有纾解到痛苦,反而更委屈,他清凌凌的大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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