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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厨房一路打扫回余初的卧室,靠墙的书桌旁有一个书架,上面放的东西比较杂,有书、文件,还有一些不常用的零碎物件。

谭知静拿着除尘刷扫到两只弃用的小音响上,停下来,拿起其中一只,仔细端详了一会儿,看见隐藏其上的摄像头。

在那一瞬间,他头皮都惊得麻了一下,下意识将音响拿远了,好像余初此刻就在对面盯着他。但下一秒,他心里松弛下来,仔细地看了一会儿那个伪装成音响一部分的针孔摄像头,忍不住地笑了,不由产生这样一个念头:真不愧是余初。

他一直想和余初说日记的事,不仅想告诉余初自己看到他的日记了,还想问他一些有关日记内容的问题,只是一直找不到合适的时机。如今总算不用再等了。

然而事情不像他以为的那么简单。余初不理他了。

余初躲在学校里不肯见他,电话也不接,只回了了一条信息:“知静哥哥,我需要冷静一下。”谭知静赶忙再次为看日记而道歉,余初回:“没关系,不是因为这个,我没有生气……先别联系我了,等我自己冷静下来。”

不是因为自己看日记而生气,那就是因为日记本身。

这极大地出乎谭知静的意料。他本来以为他和余初之间已经没有什么不能承受的秘密,他以为世俗的约定在他们身上是失效的,他和余初自有一套规则,而在他们这私密的规则里,他们没有任何事是万万不能让对方知道的。

所以这件事对谭知静最大的震动是,他以为余初日记里写的那些事只是要暂时瞒着他,因为余初当下还为之害羞。但如今看来,余初其实是打定主意,永远都不想让他知道。

他对此十分不解,疑问的答案应该就在那些日记里,得重新再看一遍才有可能弄明白。但如今没有余初的首肯,他不敢那么干了。

余初躲着他,他们已经好几天没见面了,这是从来没有过的。新搬的家比之前住的那个房子大了不少,是为两个人共同生活准备的户型,而现在每天早晨起床后,每天晚上下了班,家里都只有他一个人。他已经没法习惯这样的生活。

拿猫当借口,装病,假装有要紧事,这些想法都曾出现在谭知静的脑海里,但最终都被克制住了。

他只能学余初曾经那样,在余初最常走的那个校门外面守株待兔。但与余初当年不同的是,他没有躲进街对面的便利店里,也没有躲在建筑物的视角盲区里,而是显眼地站在校门口。如果余初从这个校门经过,就一定能看见他。

余初的学校有门禁,不是本校学生不让进。

谭知静知道余初最喜欢自己的哪个形象,所以虽然不冷,也没刮风,他依然穿了长风衣,黑色的,薄款,下摆直到膝盖;下面是黑色的西裤,漆皮的黑皮鞋。

余初会被他的这个形象迷住,简直是理所当然的事。他足够高,肩膀也足够宽,穿风衣撑得起,而且腰身瘦劲,风衣敞开怀来,露出里面的白衬衫,风度尽显。他腿也够长,脚是最适合穿皮鞋的瘦长型,尺码与身高相宜,这样的腿与脚,裤管挺拓笔直,配上锃亮的黑皮鞋,竟有几分奢侈的感觉。

这样穿的好处是足够显眼,来往的人都愿看他一眼,如果余初也从这个校门经过,就一定不会错过他。坏处是,他无论如何都没法假装成本校学生混进去。

谭知静在余初的校门口守了将近一整天,多数时候是站着,靠打电话处理邮件分散疲累,时不时溜达几圈,松快松快腿脚。后来他实在站得受不住了,坐到校门口的路边石上。

他看起来如此体面,却这么没形象地席地而坐,路过的学生们都会转头看他一眼。都是和余初一样的天之骄子。他自己也嫌地上脏,心里有一丝狼狈,便重又站起身来。

等待的时间都是被拉长的。站在被拉长的时间里,谭知静有时想的是自己曾经舒服而无知地坐在办公室里、家里,余初也曾这样隐形地等着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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