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次很快就找到了,“迷茫……”
“写日记吧,余初,把你想不明白的事都记下来,总能想明白一些。”谭知静凭借经验看出余初灵魂中压抑的疯狂,也是凭借经验向他提出建议,希望他能免受自己已经受过的苦。
“知静哥哥,你写日记吗?”
“以前写过。”
“我能看看吗?”
谭知静轻轻地笑了,“弄丢了。”
之后那只海鸥再次飞了起来,又再一次地恢复平静。谭知静锁骨下的那颗小痣静止在他的眼前。
也许他对谭知静这枚小痣的喜爱,就像谭知静对他的文身一样。
他喜欢这样的温情时光,趴在谭知静的身上,那枚小痣在他眼前,他的嘴唇稍微动一动,就能轻易地碰到。
余初回想过去时,记忆的画面会以不同的速度翻页,他不觉得那是不同的画面有着相异的长度,而是觉得是时间在不同场景里呈现出不同的密度,从而在他身上留下不同的花纹。
这种场景下的时间就是松弛的,留在他身上的花纹就如他落在那枚痣上的小吻一般舒缓。
与谭知静有关的时光形成记忆之后,深刻与淡薄就成为一种相对的感受。在那些过于深刻的记忆里,一切都随着时间急剧压缩,最终压缩到只剩一个眼神、深处的一次战栗、一句震耳的话,深深地刻进去。而这些没那么激烈的记忆,反而能从容地铺展开来,随着一次又一次的重复,无限地叠加上去,也能变得无比清晰。
一次又一次,补全光线,补全空间,补全身体,补全肌肤——尤其是肌肤。
有关肌肤,他总是过于依赖自己的视觉,然而视觉总是极为局限,只能看到眼前的这一小块儿区域,因为过于关注,这一小块儿皮肤像会旋转似的令他目眩,而周围的皮肤则混沌下来,尤其是他们挨在一起的部位,两人的皮肤像捱不住高温般持续地融化,彼此交融到一起,已经分不出这是谁的胳膊、谁的腿,也不再能分出哪儿是胳膊、哪儿是腿。
他恨不得在谭知静的全身打满格子,再在脑子里给他们标上序号。他也真这么干了,用黑色的墨水,不好洗;如果有永远洗不掉的墨,他会用那种永远洗不掉的。
谭知静变得清晰起来了,身体的每一处都规范地待在他织就的格子里,比平时还迷人。黑色的线条印在皮肤上,就像余初的文身,印着黑色线条的手指在江水与海鸥上经过。
谭知静也端详自己,举起胳膊,在眼睛上方缓缓地转动手和上臂,和余初一起看那些格子随其旋转。
从第一格到最后一格,余初挨个记忆,肯定不会遗漏。他到现在都记得左眼是在哪个格子里,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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