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方便,故未多想,便欣然接受。
然而,当他换好便服走到院门处,却发现谢云曦除了一身麻衣便服外,竟然还戴了斗笠,背了竹筐,若不是气质容颜过于出尘,估计真会被人误认是农家子弟出门干活。
孙亦谦眯了眯眼,视线聚焦在他手上拿着的斗笠和竹篮子上,察觉有异,脚步往后退了两步,“贤弟,不是去踏青吗?”
印象中,踏青就是衣裳飘飘临山而立,在群山环绕中,感受自然,倾听天地,在自然中吸取灵气,吟诵诗词歌赋之类。
再不济也该寻一处山涧凉亭,饮茶赏景,总归是怎么有情调就怎么折腾,那有像谢云曦这般——朴实无华,如此接地气的。
孙亦谦同谢文清互为对手,相爱相杀多年,除了才子榜排名接近外,也有两人人设过于相似,常被人拿来对比的缘由在。
谢文清的人设是君子端方,孙亦谦的人设则是谦谦君子——殊途同归,走的都是高端大气上档次君子风范,故而谢文清有的讲究,孙亦谦同样不逞多让。
头可断血可流,仪表仪容不可失——换便服没毛病,但戴斗笠拿竹篮实在有违文人气质,孙亦谦是万不可接受的。
“贤弟,踏青而已,这斗笠竹篮之类,大可不必。”全身心都写着“绝不接受”四个大字。
怀远怜悯的看了他一眼。
话说,上一次表现得如此决绝的可不就是他们家大郎君,结果你瞧,大郎君都已经自觉到自己备好粗布常服,还是四季常备新衣的那种。
怜悯完孙亦谦这个主子,怀远又瞧了眼一旁乖巧白嫩的小书童三七。
瞧瞧,这孩子也就十三、二岁的模样,多白嫩,多文静,多乖巧——可怜的孩子,以后就要和他一样,历经沧桑磨难,唉!
本着同是天涯沦落人,怀远上前关怀,一边递上斗笠箩筐,一边语重心长,“三七兄弟啊,山间日头烈,好好戴斗笠。”保护好头发,以后苦恼太多,容易脱发秃头。
三七不明所以,只记得不能给孙家丢了礼节,诚恳一谢,天真而懵懂。
——哎,真是个好孩子。
两书童之间的互动,谢云曦无暇关注,他挂着那一张禽兽无害的俊脸,笑看着他的“亦谦兄”——笑容过于灿烂,亦迷了人眼。
孙亦谦眼底闪过一抹惊艳,不禁感叹——都说人靠衣装马靠鞍,然而总有人得天地之造化,哪怕衣衫褴褛,依旧难掩绝代。
惊艳之下,警惕之心渐渐散去些许。
心神松懈之际,忽悠神人——谢云曦轻起朱唇,体贴道:“亦谦兄,巳时日当头,山间日晒意伤肤,我瞧着亦谦兄这白皙如玉的肌肤,实在不忍它受到损害,这斗笠用来遮挡阳光亦是最好不过。”
被人夸赞肌肤如玉,亦等同赞他仪容俊美,是人便爱听好话,况且这说话的人还是琅琊公认的第一美,言辞亦是真挚,未有半点虚假。
孙亦谦不能免俗,心神愈发松懈,只是形象包袱太重,依然犹豫不决——装备太丑,不想穿,但不穿的话,晒黑了可如何是好。
好生为难啊!
谢云曦眨了眨眼,又是一笑,“亦谦兄,我戴这斗笠丑吗?”
“并无。”孙亦谦诚恳赞道,“贤弟容颜依旧,天下无双。”
谢云曦逐步递进,“竟如此,兄长又何必担忧仪容有损,不过一顶斗笠罢了,如亦谦兄这般,纵然粗布麻衣,依然风姿绰绰,难掩风华。”
先灌蜜,再安其心,“何况,此间山脉并无外人进出,亦无人窥见,亦谦兄何苦为难自己,伤了肌肤,损了容颜,这才是得不偿失呢。”
略略一思,觉得挺有道理。
故接过斗笠,迟疑一顿,然一瞧日头,终究还是戴了上去,至于竹篮……
孙亦谦跨出门栏,走了几步,突然疑惑戴斗笠也就算了,为什么他还要拿一空篮——恩,也不算全空,里面还放着一把铁质的剪刀和小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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