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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嗒一声弹开烟夹,又从里面叼出一根烟,不过这次他没点,光咬在嘴里解馋。

话说到这份儿上,叶筝不好拒绝,便答应跟他一起去。

杂货店在街尾,路程不远。吴先秋把玩着手里的打火机,把金属质材捂出温度,眺向远处的霞光问,“来闲庭是因为《幻觉》吗?”

他是从岑末那边知道的《幻觉》,因为这部电影,岑末和她的经纪人吵了一架。起因是经纪人不同意她接《幻觉》,理由一共两点。

第一,她是女配,以岑末现在的身份地位去演简昔年,跟做公益没区别。要是岑末有意进军大荧幕,他能找到更好的本子,何必接一个戏份不多片酬不高的配角来委屈自己?

第二,《幻觉》的制作班底全是来路不明的新人,看上去是为了冲奖才搞这么一部“文艺片”,以原著的大尺度,能不能拿到公映许可证和电审字号都成问题。别到时候过不了审,只能做海外发行,白白浪费岑末的精力。

于是经纪人以保持形象为由,替岑末拒绝了这个剧本。

想到后来发生的事,吴先秋眼皮轻跳一下。

他不懂岑末为什么会看中简昔年,但他舍不得拦她,所以他向岑末提了个要求,只要岑末答应下来,他会同意岑末签这部电影。

“能告诉我你为什么想接这部电影吗?”

这句话吴先秋问过岑末,如今也用相同的方式来问叶筝。

叶筝笑笑。这时风变大了,卷得他尾音松散,有些听不真切,“巧合吧,而且我挺喜欢这剧本的……”

“喜欢是理由吗?”

“是啊,喜欢还不够吗?”叶筝抬起头,笑弯了眼,眸光跟天上摘下的橘色糖纸一样,浸润在微光当中,令人如沐春风。

吴先秋凝着神思考,直到打火机被他压出一道飘乎乱晃的火苗,才轻叹道:“以前是我看错你了……”

他音量不大,被风声盖了过去。

杂货店就在面前,叶筝没闲心思去管吴先秋说了什么,对他来说买酱油才是正事,再磨叽下去饭都要凉了。

叶筝推门进去,牵得风铃叮叮铛铛的,之前听阿姨说过,这间铺子在伏秋开了好几十年,从爷爷辈熬到了小孙子,历经三代,挺不容易的。

而这小孙子现在也不年轻了,没逃过中年发福,顶着个大肚腩在嗑瓜子,听到有人进来,他乐颠乐颠地把空壳扫入垃圾箱,又朝里头呸呸两声,抹干净嘴巴再问:“要买点什么?”

“酱——”叶筝刚开口就被吴先秋的铃声打断了。

吴先秋啧一声,指向门外,“你继续,我去外面接个电话。”

“好。”

叶筝又跟店主重复一遍,“麻烦要一瓶酱油。”

店主腿脚不好,走路一跛一跛的,他弯着腰从架子底层拉出一个纸皮箱,里面横放着几瓶生抽老抽,又问,“要哪个牌子的?”

“随便,都行。”

买完过后,叶筝赶巧撞上了吴先秋火气最旺的时候。他一脚踩在石阶上,一手叉腰,不见任何风度礼节,吼得一声比一声大,“是,我是去看他!他是——”

眼瞅叶筝出来了,吴先秋长长地出气,把紧压的眉头松下去,仓猝挂断电话,“跟你没什么好说的,就这样吧。”

权当没听见他们的对话,叶筝扬起手中的生抽酱油,“买完了。”

吴先秋强行忍耐情绪,将手机转成静音,向叶筝挥挥手,“你回去吧,我有点事要忙。”

“嗯,好。”

身为一个“寄宿者”,叶筝知道自己应该跟黎风闲保持距离。每个人都有秘密,他不需要知道更多、不需要试探和深入了解,也不需要做与众不同那个。

正如黎风闲对他那样,不声张、不过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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