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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走,他自然搭不了顺风车。

无轨电车走走停停,绕了个大弯,终于停在了离回春堂最近的站台。

自头顶而下的阳光几乎让人无处可躲,褚归感觉整个人快被晒得冒烟,进了回春堂直接往左,抓起姜自明桌上的茶杯猛灌一气。

他们坐诊时经常一坐便是一上午,底下的员工上班前会在桌上放一杯润喉的茶水,姜自明忙着盘库,只有他桌上的茶尚未动过。

“怎么热成这样?”韩永康把写好的方子交给病人,让他去药房抓药,随后递了条帕子给褚归擦汗。

“我在前门下车走回来的。”褚归沿着额头到下巴抹了一圈,“大师兄,帕子我洗了再还你。”

“你拿着用吧,我有多的。”擦汗的手帕是安书兰用做衣服的边角料缝的,他们师兄弟人人有份,上面绣了各自的小名以作区分。

“我洗了还你。”褚归坚持,他的手帕比韩永康多多了,不过是出门时忘了带。

韩永康笑笑接着坐诊,褚归脸上擦干了,身上仍湿着,他不耐晒的毛病遗传自安书兰,哪怕上辈子在村里待了十年,依旧没有任何改善。

见韩永康一个人暂时顾得过来,褚归打算去洗个澡换身衣服,顺便把擦了汗的手帕洗了。!

第7章

回春堂供早午饭,中午分两拨吃,褚归洗完澡出来刚好赶上第一拨。

姜自明在仓库搞得灰头土脸,他拧开水龙头打着肥皂把三两下把手洗干净:“走,吃饭去。”

“来了。”褚归将手帕夹在晾衣绳上,转身跟上,“仓库盘完了吗?”

“差不多了。”姜自明脚步飞快,“我列了个要补的清单,待会吃了饭给燕姐。快点走,你嫂子今天做了红烧肉!”

姜自明口中的燕姐指韩永康的妻子,负责药房采购,而姜自明的媳妇张晓芳是厨房一把手。

大概是因为在厨房工作,张晓芳跟姜自明一样长得丰润,带肉的圆脸格外亲和,褚归碗里的菜堆冒了尖。

“不够再添。”张晓芳往褚归饭上浇了一勺肉汁,据说他们家祖上是宫里的御厨,褚归对此深信不疑——他二师嫂做的菜真的非常好吃!

加了香料炖煮的烧肉色泽红润,瘦肉的部分酥软化渣,肥肉的部分油而不腻,像块会流汁的豆腐,咸香中透着丝爽口的微辣,再来口吸满肉汤的米饭——他二师兄结了婚以后一天比一天胖不是没道理的。

这年头各种物资凭指标供应,烧肉里大多数是土豆,分到各自碗里,一人顶多能有拇指大小的三块肉。褚归默默把藏在菜下面的肉块和土豆一起戳碎了拌进饭里,和着肉汤,比一口米饭一口肉来得更有滋味了。

褚归吃饭的动作十分规矩,手不离碗,咀嚼时左边几下右边几下,跟旁边风卷残云的姜自明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姜自明家里有五兄弟,他排老四,小时在家吃饭顿顿靠抢,用他的话来说就是慢了连刷锅水都赶不上。现在饭倒是管够了,但刻进骨子里的习惯哪是那么轻易能改的。

褚归吃到一半,姜自明放下筷子满足地拍了拍肚皮:“我去换大师兄,你接着吃。”

轮到第二波,褚归走出厨房,与一人正面相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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