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歌看着这一幕,喃喃道:“有这个恢复能力,倒是我多事了。”清理亚当身上的刺没有花费太多时间,不能剥落的木歌就一粒一粒替他拔掉,最麻烦的是他的手臂和足底。亚当的前臂“损毁”得相当严重,包括他的手掌,不知经历了什么样的酷刑,长刺都断在了皮肤里边。
木歌放下亚当的胳膊,看了看他安详的睡颜。亚当这种根本不在乎自己身体的行为让他十分生气。
从一开始的从树上跳下来摔断腿,到现在被玫瑰刺扎得都是伤。
这种“表演型人格”是对生命漠视。空长了一副漂亮的皮囊——木歌想。
最终他没能放下这个自己觉得麻烦无比的大猫,一边拿镊子替他拔刺一边骂着自己“犯贱”。
亚当的皮肤在尖刺清除之后显示出了超强的恢复能力,木歌这头清理到一半,发现前十分钟处理干净的伤口已经小得只剩下针尖大小的一处黑点。反倒是自己身上和脸上,都是一道一道的血痕,不知需要几天才能完全恢复。
亚当的一只手清理完毕,木歌开始了新一轮的征战,抓起了他的另一只手。
白得没什么血色的指尖在他的眼皮下微微动了一下,像是蝴蝶振翅一样轻盈。木歌的视线瞬间转到了亚当的脸上。沉睡的大猫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醒来,半阖的眸子正一动不动地盯着他。
换做平时,木歌一定会觉得他是个落入尘世的上仙,有着令人向往的神姿芳华。可现在的亚当脸上扎满了大大小小的短刺,看着就像是个泥巴里滚出的土地。
木歌忍着自己放湳風大招的冲动,谆谆告诫:“有什么想不开的事,要这么作践自己?扎成了这样不疼吗。”他口里说是说,却忘了自己头上身上也满是玫瑰刺,右眼下的皮肤还被划了长长一道血口,让俊逸的脸庞惨遭破相。
亚当听着他说话没有出声,目光一直停留在他眼下那道碍眼的伤口上。
木歌决心好人做到底,毕竟这可能是他最后一天留在这里。“如果明天我出去了,他们大概会换一个新的恋人来,或许是个你能看得顺眼的。”
“不对,我也是你看顺眼的吧,可惜我俩性格不合。”木歌自嘲般地低语着,替亚当把另一只手上的尖刺拔出。
亚当出奇地配合,一动不动,好像是暂时接受了木歌的好意。等到木歌替他把手上的刺理干净,亚当忽然凑近了木歌,抓住他的衣襟,嘴唇贴到了木歌眼下的伤口上。
木歌一时受惊,反应过来时脸上的伤口一阵刺痛:亚当在舔他。之前他与亚当亲吻并没有发现他的舌与正常人有什么不一样,这一疼之下更是反射性地把他推开:“你做什么呢……”
许多动物有舔舐伤口的习惯,木歌只道亚当也是好意,并没有继续怪他,可那种奇怪的疼痛让他十分难受,好似拿着砂纸在他伤口上抹一样。
亚当退开之后没有再靠过去,而是将目光转去了一边,有些受伤的样子。
木歌见他醒着也不好再往他晾着的身上看,捉起亚当的脚踝要替他继续取刺。
亚当忽然对他的动作起了反应,挣着要将腿收回去。
“你别动了。取不干净明儿怎么见大小姐,说我虐待了你。”木歌皱着眉,想让亚当听话一些就那么难呢。“今天你就再忍耐一下,当是认识一场的交情吧。”
木歌说完,半期待着抬起头,希望亚当能明白这是他的工作。
亚当手里攥着床上已经被割得破破烂烂的红衣,把它整个掀到了地上。“不要!”
木歌呼吸一窒,承认了亚当毫无自觉的杀伤力:他忽然想把亚当按进床里,好好修理一番,让他不再任性。
四目相对,俱是充满了挑衅和不服的意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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