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多年前,他在我的床上杀了我第一个女人。我只可惜我的真丝床单。滑不溜丢的,裸睡时蹭着皮肤,冰凉凉,舒服极了。
那时我二十出头,我爸刚断气,他留下满山满山的迷彩服——没一个服我的。
我每一天都怕极了,我怕一句话说不对,哪位叔伯就发现弥彰,从腰上皮套子里抠出枪也送我一颗。
我只有在睡觉时没那么怕。真丝床单的触感让我安心。
我向秦悦抱怨,很快,他买了新的真丝床单给我。
后来他还是杀我女人,不是每一个都杀,但凡跟着我超过三个月,他就找借口把人拖去后山活埋。
我以前不介意,说来可笑,我不容易记住人长相,再加上我只在黑天办事,有时候我床上的女人都换人了,我还意识不到。
秦悦以为我一直也不会介意,所以他这次杀了我老婆女儿。
“老板,不是我……是他自己割的、是他自己!老板……”
娃娃脸在我耳边尖声解释,一着急,开始说起叽里哇啦的地方话。我半个字儿都听不懂。
我瞥了她一眼。我最讨厌吵,最讨厌。绝对不能有人在我耳边喊。
秦悦知道。
果然,我看见秦悦举起了胳膊,手枪发出“砰”的一声,温热的血溅了我一脸,像是数不清的小石子敲在脸皮儿上。
这姑娘闭嘴了。
我这才觉出,鸡巴好痛。
操。
娃娃脸的血在我脸上流淌,黏糊糊、油腻腻、血淋淋。
我莫名生气,扬起手反手在秦悦脸上抽了一巴掌:“多么脏!”
我忘了凉亭里外除了雏妓就是卫兵。
那些人掏出枪齐刷刷地指着我。枪被掏出来,往起抬时不卡壳地陆续一把拉上膛,说实话,我喜欢听金属和弹簧摩擦的声音。
很清爽。
我又抽了秦悦一巴掌。
秦悦满嘴是血,嘴唇红润,气急败坏地抬起头朝他的卫兵喊:“放下枪!操你们的妈,不许拿枪指着他!”
他一手拿着枪乱比划,一手还拿着刀,上了摩丝的额发一绺儿一绺儿掉下来。我忽然觉着他还是那只桃子。
我说我想吃桃子,那只桃子从边境线对面过来,翻越几座大山,来见我了。
天气永远又潮又热,桃子见我时已经烂了大半,暗黄泥泞,果肉一碰就掉下来。我吃掉了那只烂桃子,秦悦笑出两个小酒窝问我甜不甜。
从此秦悦无论做什么,在我眼里他都是那只桃子。
哪怕他从头到尾没有一点不让我讨厌,哪怕我永远不想看见他,但我还是爱那只桃子。
秦悦比那时候高很多,每一块肌肉都硬邦邦的。他帮我提上了裤子,然后一手揽在我后背,另一条手臂勾在我的膝弯,轻轻松松地把我抬了起来。
没人管我的脑袋,我的脑袋沉甸甸地扣下去,血液也随之扣下去,头晕眼花的。
没等秦悦走下凉亭的台阶,远处跑来个白净的影子,少年刚变声的嗓子‘吖吖’的:“老板,美国鬼子来了。”
秦悦卡壳了一下,然后一嗓子怼回去:“那是德国鬼子!”顿了顿,语气缓和不少,“让他等着。”
我的卧室没有变化。
连真丝床单都还是砂金色的,找不到一点儿褶皱,阳光一映,床单极为耀眼,像是把太阳偷了藏进了床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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