显示屏处于待机状态,无序的泡泡相互撞击,鼠标一动,变成常设的壁纸,颜烟夜里抽烟的那张照片。
他的壁纸换过一阵,在分手期森*晚*整*理间。
至少有一年,他不想看见颜烟留下的东西,也不愿处理丢弃,所以就算原先的房子不住,他也要继续租。
后来房东要收房,也不打算卖,他只好亲自去收东西,因为不想让别人碰。
卧室抽屉里,段司宇发现一部旧手机,那不是他的,而是颜烟的上一个手机。
手机放在掌心,段司宇的第一想法——如果颜烟的账号没有登出,数据还在同步,他必须要看看颜烟的动向。
所以他充电开机,发现颜烟的账号依旧登着,便第一时间关掉旧手机的定位与数据同步,避免被颜烟发现端倪。
照片,备忘录,日程提醒事项,他一项项翻,厚颜无耻。
反正,羞耻这种情绪,他从未有过,今后也不会有。
出乎意料,他们的合照都在,未被删掉。
甚至,他的照片也在。
最早前,竟有一张他在酒馆表演的照片,拍摄于他们初次交流之前,这视角明显是一张“偷拍”。
颜烟喜欢他,是一种纯粹的爱情,他知道。
但他不知道的是,颜烟会这么早就喜欢他。
无怪段司宇察觉不到。
因为那时,他并不把对颜烟的感觉称为是爱情。
他曾觉得“爱情”太俗套,所以很长一段时间里,他都高傲否认。
最开始,他只是瞥到对方音乐软件的ID,想知道对方在听什么,回到寝室,戴上耳机探寻。
或许是古典,播放前,他这么想,并调高了音量。
然而,第一首曲竟是潮核摇滚,主唱的嘶吼一下炸了耳,段司宇迅速摘掉耳机,耳膜被震得嗡嗡响。
脑子发懵几秒,而后他不自觉笑了。
室友见他笑,问他看见什么了,有这么好笑?
他摇头不语。
心里想的却是,他好像遇见了一个很有趣的人。
长着那样一张脸,视线清冷平淡,似目空一切,耳机里放的曲子却如此炸裂。
他以为对方是高脚杯里的醇酿,谁知酒里加了一滴辣素,辣得他喉咙发烫。
此后,空闲时候,他就会看看,这周颜烟都听了什么。
颜烟的歌单变化有序,持续几周抒情摇滚,又会跳回激烈宣泄的后核,几周内只听相似的风格。
这让他不禁想。
这几周里,对方做了什么,心情如何,与听的歌是否有关系?
想的次数一多,段司宇在某日忽然想,他为什么要猜?去认识对方,直接问不就好?
于是,顺着对方ID里关联的微博账号,根据微博里偶尔发的内容,他推测对方是软院或计科的学生。
先是在本科生里找了一圈,没能找着人。
于是他联系到一团委的学姐,是软院大四的学生,他让人帮忙留意。
学姐以为对方欠了他钱,严肃询问他那人的特征。
很清冷,右侧鼻翼有一颗小痣,长得像精灵一样。
他如此形容。
学姐听了,直翻白眼,“你是不是一见钟情,鬼迷心窍了?”
一见钟情?
庸俗。
所以他高傲地否认:“我不喜欢任何人。”
他给的形容太抽象,学姐自己也忙于实验课业,从夏到冬,研一过了大半学期,才发回照片。
“你要找的人不会是他吧?”
“对,就是他。”
“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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