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时,她也带回一个不大不小的消息,“弗雷尔和大学同学合伙做生意,我是否应该提醒他?”
“做生意?”苏叶意外,诺森伯兰公爵不是那块料吧,“您不劝着点?”
要知道,那些未来可都属于凯丽夫人尚未出世的孩子。
虽然这样说不好,可诺森伯兰公爵真的有可能败光家产!
凯丽夫人摊手,“或者说,他只参与投资,并不管理,且投入的是现有资金,并不会变卖任何资产,赔就赔了吧,我暂时还管不了他的账。”
“等等,”苏叶觉察出问题,“您说现金,到底有多少?”
“二十万!”
“这不可能,”苏叶立刻反驳,伊莎贝拉夫人是不可能直接把二十万现金存入银行,而应该购买资产或者债券才对,且时间周期一定会很长,长到诺森伯兰公爵无法挪作它用。
“我问过了,是伊莎贝拉夫人为两个女儿准备的嫁妆,每人十万!”对外,两姐妹就只有这么多嫁妆,就连她们自己都不知道,除此之外,伊莎贝拉还为她们做了其他准备。
比如原属于她自己的公司股份,明面上留给诺森伯兰公爵,私下里两人签订一份协议,等到两个女儿婚后,且生育孩子,会转移给她们或者孩子名下,其丈夫不能染指,公爵也资格处置。
在这之前产生的收益,统统归诺森伯兰公爵支配。
其目的是防止女儿们未来的丈夫挥霍完她们的嫁妆后,让女儿落得一个身无分文的下场。
公爵本身继承了家族财产,并不缺钱,心思也没放在这上面,妻子怎么要求,他就怎么做了,反正这件事有专业的人打理,他只需要负责签字即可。
另外,两姐妹各自还有几栋房产,分别在不同的城市,也是怕她们以后遇到各种意外,有个落脚之处。
比如诺森伯兰公爵娶了继妻,她们姐妹俩被赶出来。
或者和丈夫不和,不想住在一起,那多一处房产,就多一个安全居所。
这些房产公爵只拥有管理权,而姐妹俩拥有使用权,至于产权,被委托给了一家信托公司。
公爵和姐妹俩都无权决定房子的买卖,只能居住或者出租,居住的话,要给信托公司每年三千英镑的管理费用,出租则一半租金归信托公司,一半给姐妹俩当零花钱。
也就是说,房子虽然是她们的,却不能决定去留,居住还得交钱。
这既是为了防未来继母作妖,也是防未来丈夫不当人,无论如何,信托公司拿了钱,就会把租金亲自交到姐妹俩手上,而不是她们的父亲或者丈夫那里。
这是伊莎贝拉夫人给女儿最后的保障,无论出了什么事,都有地方住,有钱吃饭。
即便她们未来面临巨额欠债,这一笔收益也能保证她们活下去!
父母之爱子,则为之计深远!
伊莎贝拉夫人确实是个好母亲,为女儿考虑到方方面面。
凯丽夫人知道后,只道,“我当初就知道,她是个有脑子的。”
虽然在自己和伊莎贝拉夫人之间,诺森伯兰母亲逼着他娶了对方,可凯丽夫人并不嫉恨这个女人,毕竟是她先放弃的,还算计了对方的愧疚之心。
至于她留下来的遗产,如果是之前的凯丽夫人,或许会有一点点心动,毕竟不说别的,光是那股份,就可以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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