偏好。”
于连正要给出标准答案《圣经》,他能将此书倒背如流。
结合招聘启事上的授课内容以及自己的神学院学历背景,这会是一个完美无缺的答案。
布兰度不疾不徐地补充:“上帝保佑,您不会回答《圣经》。仁慈的主一定明白我不是在质疑经典,谁不喜欢《圣经》呢?我问的是除此之外,您喜欢什么书?”
于连准备好的回答被堵在嗓子眼。
因为被噎住了而难受,更因被预判了回答,令他觉得像被揭开了一层面具。
现在该给出什么样的答案?
随心所欲地说一本书吗?
或是从提问者的角度思考,什么书籍最合布兰度的心意能让自己通过面试?
于连原本对这份工作没有势在必得的渴望,眼下却被激出了胜负欲,想要被认可被聘用。
第一次见面,他很难从布兰度的言谈举止中判断出此人的喜好。
与从前见过的那些人不同,布兰度没有高人一等的傲然,也不见与光同尘的随和,更不是装模作样的绅士。
于连没有去过伦敦,但道听途说了许多雾都传闻。布兰度就像是伦敦之雾,令人无从窥探真实面貌。
猜不透对方的喜好,只能赌一把。这就说出了一个不确定适合与否的回答。“我喜欢的书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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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参考《分道扬镳·离婚简史》【加】罗德里克·菲利普斯·著
稍稍背景补充:
当时的欧洲权贵社会,夫妻在外另找情人是很平常的事,甚至一度成为引以为荣的事。
结合当时的教义来说很讽刺。宗教在名义上说得好听,婚姻圣神而不支持离婚,其实上流社会多数因为利益结合,离不了婚,那就各玩各的。
引以为荣的原因是,一来追求自由爱情,二来显得自己大度不管丈夫/妻子有情人。(我很想吐槽#!¥!¥!@,这价值观,真就是三观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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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世纪之前,离婚对欧洲是个遥远的词。
进入19世纪,随着经济、社会、宗教等多重变革,争取合法离婚权的运动兴起。但过程是曲折反复的,且每个国家或地区情况不同。
这里就说法国,在1792年法国大革/命后,使得法国离婚合法化。随着拿破仑上位,将其收入拿破仑法典,这也影响了到欧陆其他国家兴起离婚法条的制定。
但是法兰西第一帝国覆灭后,路易十八上位1816年马上废除这条法律。把离婚视作反抗波旁王朝统治与妇女反抗丈夫的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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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拿破仑战败,欧洲其他国家也掀起了反离婚浪潮。离婚法的废立在这个世纪一直都与政治斗争挂钩,从不是单纯的民事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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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宗教的原因也是巨大的。英国在16世纪宗教改革,脱离罗马教廷与天主教会的控制,但是英国国教圣公会在离婚问题上,是唯一没有放弃天主教关于婚姻不可解除交易的新教教会。
因此,英国离婚法的推进并不快,直到1857年通过第一个离婚法《婚姻诉讼法》。
从时间线上看,1837年英国规定夫妻结婚可以请其他教派来主持公正结婚,不再是非圣公会不可。也是经过二十年的演变,圣公会在英国境内的控制影响力才逐渐减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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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可见《分道扬镳·离婚简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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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红与黑》原文:“法国的教会似乎明白书籍才是宗教真正的敌人。在教会眼里,虔心服从才头等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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