俄比亚的医院,布鲁斯当时就是这样一个人静静坐在病床旁边。布鲁斯不会哭,这已经是他最明显的表现。
阿弗弯腰,用镊子替他将手臂上嵌进去的一块玻璃碎片夹出来。
他颤抖地吐气,“杰森的我的儿子,我本该保护好他,可是已经有那么多次他差一点就......我不能失去他,阿弗。”
“我们都不能,Master Bruce.”阿弗轻轻道,“The young lad is very loved.”
“所以我绝不会让杰森因为拉撒路失去理智。”布鲁斯捏紧拳头,新的血顺着伤口流出来,但他就像是没感受到,“即便是埃塞俄比亚那次我也将他救了回来,我绝不会因为红头罩失去杰森,绝不。”
作者有话要说:
这一卷会比其他卷短很多,线索都放出来了就没什么好拖的了~
第63章 Is a heart of gold(小丑)
布莱恩,杰森询问他名字时小男孩给出的回答,跑得很快,即便他们穿过的小巷才两人宽,地面到处都是积水跟薄冰,还不时有垃圾桶做阻碍。他甚至在拐角处急转弯的时候都没怎么减慢速度。
杰森实在是太熟悉这样的风格了,只有在犯罪巷小孩才会这样灵活,因为在其他小孩在足球场上玩闹的时候他们的运动就是在偷东西后逃避举枪追出来的店主,又或者在大街上甩掉反应过来钱包不见后的游客。你必须足够快,必须足够专业,因为被抓住的后果不是输一场比赛,而是被警察抓住送去少管所。
小时候的杰森跟布莱恩一样,所以他当初偷轮胎被人发现后成功逃了整整三条街。Yea他最后被抓住了,但抓他的人可是蝙蝠侠,而杰森,一个当时才九岁的小屁孩,甚至头顶才堪堪到蝙蝠侠胯部,在黑夜骑士的全力追逐下仍然逃了整整三条街。他甚至差一点、差一点就真的甩掉了蝙蝠侠,假如对方没有作弊地在他身上偷放定位器的话。
而现在,因为伤腿,杰森甚至差点都跟不上布莱恩的速度。
小男孩显然是真的着急,几乎每跑十几步就要回头确认一下杰森有没有跟上。当他们终于来到小巷内一个灰扑扑、老旧的公寓楼后,布莱恩又一次回头,哀求,“Please!”然后冲上楼梯。
杰森在左腿抬起的那一刻就痛得想咒骂出声,但硬生生忍住了。他咬牙,一步并三个台阶地追上去。
这栋公寓楼就跟以前一样,二楼的第三个台阶格外高,很多人第一次来的时候都会被绊倒,但杰森仍然记得在这里的时候要额外抬腿。
三楼的扶手仍然不存在,没有人想过将扶手加上。但头顶坏掉的吊灯终于被修好了,昏暗发着光。
杰森在布莱恩之前就在四楼拐角处的那扇门前停下,就好像他小时候每一次背着书包放学回来,口袋里还装着学校午餐时免费送的一盒牛奶。那扇门仍然没有变,只是表面的红漆掉的更加厉害了,里面的木头看样子被白蚁蛀得差不多快空了,即便门就立在那却莫名有种很轻很空的感觉。
杰森喘着粗气站在门前,左腿痛得他在不自觉地颤抖。他应该是不知什么时候超过了布莱恩,因为小男孩从他身侧挤进来,掏出钥匙打开门。
公寓内的装修跟从前一样,仍然是白色的天花板跟墙,灰色的劣质地毯。只不过里面的家具变了,客厅内不是威利斯某一天不知从哪里捡回来的电视机,而是一个看起来稍微新一点的电视,旁边有一个Wii的手柄,白色的塑料壳旧到几乎发黄。沙发是土黄色而不是灰色的。厨房前的餐桌桌角没有威利斯有一次酗酒后用酒瓶砸出来的凹陷,但椅子仍然是实木的,杰森几乎还记得晃着腿坐在上面吃微波炉加热的Mac n cheese的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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