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居然敢反抗我?
这一吻结束,看热闹围观的年轻人们纷纷鼓起掌来,向徐墨和岑归投来友善而热情的视线。
这一对儿一个面容英俊,一个清秀文雅,颜值很高,这样的组合走到哪里都会成为发光体,吸引众人的目光,更何况是当街拥吻了。
徐墨很习惯这样被关注的感觉,甚至笑着向众人鞠躬道谢,岑归却不自在极了,下意识的躲到徐墨身后,本能的抓紧他的衣角。
徐墨察觉到他的紧张和羞涩,又感觉到衣角被抓紧的小小力道,唇角勾起的弧度顿时更大了,整个人容光焕发——这种被情人依赖的感觉可真不错,他甚至都有点上瘾了!
两人站在人群中央,完全没有注意到不远处的角落里,站在阴影里的男人面目不清,唯独一双眸子阴沉沉的,隐约透着凶光。
吃喝玩乐的时光总是短暂的,这一次和徐墨出门,明明做的都是岑归平时里绝对不会做的事情,他却丝毫不觉得煎熬,甚至有点乐在其中,只觉得一眨眼的功夫,就到了该吃午饭的时间,肚子也觉得饿了。
也不知道是不是心有灵犀,他才刚觉得饥饿,徐墨就抬手摸摸他的头,笑着说:“是不是饿了?想吃什么?”
岑归本来习惯性的想说都行,话到了嘴边,却忽然想到什么,改口道:“这里……有没有肉夹馍?”
肉夹馍?
徐墨愣了愣,拿出手机搜了一下,笑着说:“你别说,还真有。还是家有名的,这会估计排队的人正多。”
他想了想,又一次抬手摸摸岑归的头,柔声道:“走了这么久,你应该也累了。要不你就在这里坐下歇会,我去排队,买到了就回来找你。”
岑归有点犹豫。他习惯了孤身一人,像这样热闹的环境反而会让他不安,要是徐墨去买东西,他就要一个人留在这里了……
岑归抿了抿唇角,抬手拽住徐墨的衣角,小声说:“我想和你一起去。”
徐墨愣了愣,既惊又喜。
这还是他认识岑归以后,第一次看到他这么明确的表达出自己的意愿,毕竟他总是一副随遇而安的模样,不管问什么,得到的回答都是“好”或者“都行”,这还是徐墨第一次被反驳,却让他如此欣慰。
两个人在一起就是要有商有量,甚至要有争吵,这样才是正常人的恋爱模式,岑归之前太乖了,也太封闭自己,像现在这样表达自己的情绪和意愿,绝对是一个非常好的转变!
徐墨呵呵的笑了,立刻牵起他的手,毫不犹豫的答应:“好,那我们就一起去!”
岑归不明白他在高兴什么,却莫名的因为他的高兴而有点高兴,也跟着抿起唇角,小小的笑了一下。
于是两个人便手牵着手,一起去排队买肉夹馍。
这一家的确人气很旺,这条街上那么多饭店,却唯独这间小小的店面前排起长龙,虽然来买的大都是大学生打扮的年轻人,却也足够表现出这家店的好吃程度。
排队的时候,徐墨开口问道:“为什么忽然想吃肉夹馍?”
说实话,岑归看起来可不像是会喜欢这种街头小吃的类型。
岑归眼底的光彩柔和了些,轻声道:“我上大学的时候,经常吃。”
说来也好笑,曾经的他总觉得上大学的时候疲惫辛苦,每天都为了看不完的书和考不完的试伤神,无数次希望赶紧学成毕业,施展一腔抱负,救死扶伤,成为人人称赞的名医。可那时候的他却浑然不知,自己人生中最轻松最美好的一段岁月,恰恰就是上学的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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