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脑海里挥之不去。

他上前有点手足无措,察觉到他的情绪有些不对,不知自己方才那样是不是惹他不高兴了,试图解释道:“我,我就是想看看你。”

“你身上的伤……我,我给你拿了上好的外伤药。”

“都是以前留下的,早好了。”

霍戍见哥儿六神无主的模样,道:“你要是怕,往后……往后我都把衣服穿着。”

“我没有怕!”

桃榆连忙道:“我只是从不知你身上竟有这么多伤,乍然间瞧见惊着了。”

他上扬眸子看着霍戍,温声央道:“让我瞧瞧吧。”

霍戍见哥儿眉色间的关切,连自己也没有发觉自松了一口气,他伸手兀自解开了衣带。

方才洗过澡的霍戍身上有一股淡淡的皂角味,倒是很清香好闻,上身受热水冲洗过,还有些泛着热气的红。

只是桃榆看着前胸后背上斑驳的伤口,眼里再也注意不到旁的,更是没有了什么旁的旖旎想法,只觉着一瞬间心口便堵了起来。

霍戍后背上自脖颈往下,横陈交杂的伤疤,或长或短,或深或浅,其间不乏刀伤枪伤箭伤。

桃榆只从旁人口中或是纸页上轻描淡写的了解到过战争,而霍叔身上留余到伤,让他窥见了战争真正的残酷。

“你还记得这些伤是什么时候受的么?”

桃榆轻轻的抚摸着比自己指腹还要宽,皮肉已经变形或凸起或凹陷了的伤口,心里疼的几欲不能呼吸。

若是换做寻常人,只怕是其间一个伤口便舍了半条命去。

他都不敢想霍戍在沙场上受这么重的伤是如何一次次熬过来的,有些伤口实在是触目惊心,身上留下能预测出几乎能要了人性命的伤痕就有七八处。

遍布的伤疤,几乎让整个上半身没了多少完好的地儿。

“都过去了。”

要说记不记得,刚开始其实也是记得的,血肉之躯,伤在己身如何会不关切,只是随着上场厮杀的次数增多,同一个地方再次受伤,他便不如何记得了。

一线战事残酷,哪回上战场不是拿命厮杀,血肉横飞间,几乎分不清那是敌人的血肉还是自己的。

每回活着回去,几乎都是满身的血窟窿,只要能活着回来,区区伤痕又算得了什么。

桃榆知道他是不肯与他说起那十年的苦楚不易,便也没再追问让他忆起那些往事来。

他检查了一番,发现有些伤相对来说比较浅,却还是留疤至今,想必也是因为前线医药短缺救治不佳方才至此。

“我给你擦些淡伤疤的药助恢复,虽说已经结痂伤口好了,可疤痕遍布,长此以往也容易病变。”

霍戍倒是不怎么在意这些伤痕,只是桃榆的声音都已经带上了哭腔,回头见他双眼不出意外的红了。

他指腹抚过桃榆的眼睑:“别哭,听你的。”

桃榆连忙取了自己珍藏的药膏,耐着性子一一细细在霍戍的伤口上涂抹开,待着把他全身都上了药,药膏都用了半瓶去。

待着药膏风干以后,霍戍穿上衣物,整个人都散发出了股淡淡的草药味道。

夜里桃榆还挂记着霍戍的伤,平素里最喜欢钻进他怀里枕着人睡也作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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