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知时感觉眼前一阵黑,微微睁开了眼。
“是家华啊,怎么了?”
“二哥买了炮竹,你要一起来嘛?”
“好啊!”宋知时正想坐直身子,突然腰间传来一阵酸痛让他整个身体一僵。
呵呵!
宋知时又窝了回去:“我就不去了,你带几个小的去吧,注意安全,别炸伤了。”
凌家华把他的动作看在眼里,脸色一暗,随后又换了一个话题。
“知时哥,我现在毕业了,大队也没给我分配工作,你看我能不能跟你一同去首都啊?”
“当然可……不可以。”话到嘴边,宋知时赶紧换了。
“为什么?”凌家华有些急迫。
“你还小啊,你要去那么远的地方工作,你爹你大哥二哥还有弟弟们肯定舍不得你……”说到这里,其实宋知时也快编不下去了。
其实真实原因很简单,那就是他跟顾淮现在自己都混得不咋地,怎么照顾凌家华啊。把人叫去首都,可不是给口饭吃那么简单的事情。而且就顾淮那性子……想到这里,宋知时又感觉腰疼了。
凌家华眼里闪过一丝受伤,他知道宋知时说的只是借口,何况他明明也不小了。
宋知时难得正眼看着眼前的少年,如果顾淮不提醒,他可能永远都意识不到对方的小心思。
可是自己好像并没有做出什么出格让人误会的行为吧,算了,就当没意识到吧。
“家华,你听我一句劝,现在去首都不是好时机,你得等等。”
“我要等到什么时候啊?”凌家华表面乖顺地问。实则他攥紧了手,掌心里的礼物扎得生疼,可他却觉得比不上内心的十分之一。
当然是恢复高考之后,名正言顺地考去首都啊,宋知时在心里默默补充道。
可惜他不能说。
凌家华个子高,宋知时坐在摇椅上还得费劲地仰头看他,考虑到这一点,凌家华慢慢地蹲了下来。
他抬头仰望着沐浴在晨光里的宋知时,对方温润好看的眉眼,一张一合的嘴唇仿佛都带着光,让他忍不住膜拜。
宋知时第一次认真地看向凌家华,他顶着一头未经打理过的中长发,弯曲的鬓角乖巧地贴在耳后,头顶还有两个漩涡,一双下垂的狗狗眼正眼巴巴地看着自己,诚恳、朴实,让人实在不忍欺骗他。
这么优秀的少年,假以时日肯定能成长为一个不错的小伙子。
宋知时曾经听说,头发里有两个漩的人都很犟,也不知道真的假的。
他强忍着摸头的冲动,好声好气劝道:“高中里的知识别放下,过两年肯定有用得上地方。”
这是他唯一能提醒对方的地方了。
“好。”凌家华点头。
其实他心里也清楚,自己跟那个大高个之间的差距,一时半会儿并不能追上。
手里的礼物终究还是没有送出去。
他想,这样粗糙的小玩意儿,怎么配得上知时哥那么好的人呢?
二月末,雷庆国和朱露莎的婚礼正式举办,地点就在扶岐部队食堂。
把食堂作为婚礼场地,那自然是十分简陋的,不但没有鲜花没有婚纱照,连最基础的布置都没有。
主持婚礼人是赵远书赵政委,柳团长柳福清则做了小夫妻俩的媒人,他向来严肃的脸上难得带了点笑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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