焰现在可能巴不得把这房子扔出去,好找个借口搬家,他直接堵了他的路,“我告诉你,房子买了就买了,但你别想着搬过去住啊。”
“如果被拍到,落人话柄,你和姜云晚根本洗不清了。”
商焰看了他一眼,“我知道。”他嗓音顿了下,“我就偶尔过去住住,看她一眼,不会让人察觉的。”
纪明浩:“……”
他也懒得理商焰了,偶尔就偶尔吧,总比像是前段时间,像个恋爱脑,耽误工作来得好。
这偶尔就当给商焰充电了吧。
商焰又给自己倒了杯,这次他不急了,望着窗外夜色,想着前几天在姜云晚工作室外看到她的样子,眸色又深了些。
“哟呵。”
纪明浩忽然低笑了声,拉回了商焰的思绪,他轻吐出口气,望过去,“又怎么了?”
“易奚对云晚可真上心啊。”
纪明浩语调刻意放得很慢,其中的幸灾乐祸便尤为明显。
闻言,商焰碰地一声放下高脚杯,大步走过去,重新拿起了被冷落已久的手机。
就这么一会儿功夫,易奚也上了热搜。
源于他发了一条阴阳怪气的微博。
每天都在变帅的易奚:【我这人吃饭有个癖好,最喜欢的食物总是放在最先吃,我助理说我奇怪,他说最喜欢的食物应该放在最后吃才对。我们都觉得对方是傻杯,你们觉得喜欢的该先吃,还是后吃?】
商焰一看就知道易奚是看到了那条“革命友谊”的微博,还把他和自己比作了食物。
他哂笑了下,觉得易奚又蠢又幼稚。
他长指一点,打开了易奚的评论区。
热评第一的网友犀利回复:【哈哈哈哈哈,这是在抢占友情的第一顺位吗】
【他们三人没点事,我倒立着干了我家积满了陈年老垢的82年马桶水】
【这是大型修罗场吗】
【我已经看到了刀光剑影】
商焰觉得无聊。
又刷了刷这个词条。
看到一个更无聊的投票。
【喜欢吃的放在最前面】VS【喜欢吃的就该放最后】
结果点赞数是3221:1023
商焰眼眸冷了。
纪明浩还看热闹不嫌事大,也乐意易奚出来分散注意力:“商焰,你确定,易奚只把姜云晚当朋友。”
商焰退出了微博。
这段时间,商焰强忍住不去打扰姜云晚,同时他也想了许多,很多以前因为嫉妒心理,而看不清的事,也逐一捋清了。
他更确定了一些事。
“我不知道易奚对阿晚什么心思,但我确定阿晚只把他当朋友。”
纪明浩忍不住泼冷水,给他添堵:“说不定就这段时间,他们就好上了呢。”
商焰自信:“不会。”
如果易奚和姜云晚真的有什么,早就在一起了,也等不到今天了。
-
事事往往是福祸相依的。
一晚上连上了好几个热搜,虽然给姜云晚带来了一些麻烦,但收获是更多的。
这些年虽然跟在商焰身边,姜云晚见过太多的光鲜亮丽花团锦簇,但她始终只是一个旁观者。
这还是她第一次这么深刻且切身地意识到名气会带来的好处。
搜索的提交是按输入法界面上的确定/提交/前进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