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百姓发展养殖副业,首要的就是投入要少,要好养,不易生病,见利快。
汤榆在所有百姓能养殖的牲畜中挑中了兔子。
兔子好养活啊,背靠大山,不缺草吃,随便养,一胎七八只算少的,十来只正常,多的能生十二三只,生长周期也快,短则三月,长则六月,就可以杀了吃肉了。
兔子肉少,但皮毛用处广泛,一个百姓家里要是屯上十几二十来张兔皮,都可以给一家老小做一件很可观的冬衣了,就是送到官署,也能换粮换盐换钱呢。
养兔子好处多多,但它有一个缺点,那就是兔子非常会打洞,尤其是怀了孕的母兔子,你将它豢养在圈起来的土墙里,没几天一不留神就自己挖洞跑了,兔子跑的又快,跑了之后找都找不到。
但好在,兔子有个天敌,那就是犬。
犬抓兔子,一抓一个准儿,家里要是再养上一只犬,既能看家,又能看管兔子,兔子跑了还能给抓回来,一举数得啊。
先
前往河内郡输送牲畜的工作就是汤榆做的,河内郡到底有多少牛羊犬兔,现在河内郡的郡守知道的都没他准确,这些牲畜,大头都养在之前大军开辟的军营里,部分分给了留在河内郡安家的兵卒散养。
等河内郡郡守到位之后,这些牲畜,就全部由郡守接管了。
汤榆去找孟郡守要了公兔、母兔各一万只,分给汤县的万户百姓。
汤县是新成立的县,按照秦国的县治,一万户以上的为大县,少于一万户的为小县,汤县不是成立之后让汤榆来做县令的,而是孟郡守特地专门给汤榆组合的一个县,县里的百姓,也按照大县的标准,足有一万户。
这万户百姓,有的单身汉独立成户,也有的祖孙三代一家成户,但这一万户,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就是家中只允许有一个成年青壮男性,家中的兄弟、次子傅籍之后,必须分出去独立成户,组建自己的小家庭。
汤榆让这一万户百姓来养兔子,一户分一公一母两只兔子,不要钱、不交赋税免费给他们养,不能吃,不能卖,只能自己按照县署里的官吏教的养着它们生小兔子,要是病了死了,必须上报,然后将兔子尸体上交官署。
等新生的小兔子养大了,这个时候,如何再处理这些养大的兔子,就是百姓们的自由了,你自己吃也好,卖也罢,都随自己的意,但有一点,那就是百姓家中,必须常年的养殖兔子。
也有那不听话的百姓偷着将兔子宰了吃了,然后上报说逃走了,但这些都经不起推敲,因为这个时代,物质极度缺乏,大家都以里为单位住着,你家里今天开的什么火,做的什么饭,隔壁一闻就闻出来了。
你这里兔子都还没下锅呢,邻居可能就把你给告了,所以,兔子到底是吃了还是跑了,一清二楚。
偷杀兔子的,官署也没有惩罚,只是,等待你的日子就不会那么平和了,因为,接下来,官署为了励农,将会推出很多的便民政策,而这些政策,一个都不会跟你沾边,想摆烂偷懒?
你要是交不上赋税,影响邻里关系,里典三老第一个饶不了你。
你的亲友也都见了你就绕道走,你虽然没有受罚,但这犯错的成本是巨大的,还不如认罚赎罪呢。
第一个月,汤榆带着手下官吏们判
了几个案子之后,第二个月,县里的大小兔子就增加到了五万只,第三个月几乎没有增加,因为母兔子该生的都已经生过一胎了,没有增加是正常的,第四个月稍有增加,第五、第六个月又迎来了一次爆发,第七个月,先前出生的小兔子也都长大了,可以出栏,也可以继续生小兔子了......
就这样,汤县只用了大半年的功夫,就实现了肉食和皮毛自足。
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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