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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大母是想儿子好好的娶一房媳妇,生三两个孩子,安稳的渡过余生的。但打仗打出血性打出荣耀的秦芦是不愿意的,媳妇他听家里的,娶了,孩子也生了三个,两男一女,够延续血脉了,加上父亲暗中支持,他还是头铁的年年都去战场,所得赏赐和荣誉一分不少的全拿回家里,家里其他琐事一概不管,全交给母妻,而他,只管磨炼武艺杀敌。

但是,荣耀是短暂的。秦芦在一次对韩作战中,不幸中了流矢,虽已经领了不更的爵位,但最终没能救回来,说是发烧烧死的,尸体没有带回来,就地掩埋了。县令亲自上门,给秦家带来了国家给的赏赐——随着爵位提升一级赏赐田宅和丝帛钱币——以及秦芦一直穿着的铠甲,作为他们这些亲人最后的纪念。秦鱼猜,他的父亲应该是死于伤口发炎,没能撑住,就这么死了。

秦芦战死了,失去唯一儿子的秦大父没几天也去了。他终究跟自己的父亲一样,不能承受失去独子的痛楚,哭死了。

秦鱼的大母坚持了下来,她不得不振作起来,因为那个时候,秦鱼的母亲正怀着秦鱼,眼看就要临盆了。秦鱼的大母得忙着照顾儿媳,照看年纪还小的孙子孙女们,她根本抽不出时间和精力去悲伤自己独子的死亡。

等到秦鱼生下来之后,这两个失去儿子失去丈夫的女人就更没有时间去悲戚了,因为秦鱼是早产儿,身体极度的虚弱。

秦鱼的大母知道这是儿媳听闻自己丈夫战死之后,心绪波动太大,伤了自身,导致孩子早产。

据大母回忆说,秦鱼生下来之后,一度停止了呼吸,但每当她们觉着他活不过来的时候,他都能顽强的挣扎着又活了下来。

对这个多灾多难的孙子,秦家大母是及其喜欢的,她觉着这是自己的儿子又活了过来。因此,即便赢鱼快三岁了,还咿咿呀呀含含糊糊的不会说话,她也没有嫌弃他,仍旧视他为最亲的乖孙儿。

等到秦鱼一朝开窍,不仅会说话了,还能聪颖的快速学习秦字,秦家大母就更喜欢他了。

仗着家里长辈宠爱,秦鱼还是

挺能折腾的。

要说先秦时期衣食住行有什么是最让人忍受不了的?

那当然是“食”了。

在秦鱼眼中,食居首位。虽然穿麻衣,住土屋也很难过,但因着他家富足,这些都还可以忍受,只有食物,那是再富足,也改变不了的局限性。

民以食为天是后来的说法,在这个时代,食,可是决定一个国家存亡的重要战略物资。

所以,食物,首先能吃,才能追求其他。追求食物是否美味,那是贵族君子的事情,跟黔首们无关。

当然,对秦鱼而言,这个“食”,还要更贵族一些,更有追求一些,对那些地里刨食的黔首们,更是仰望的存在。

秦鱼自己觉着怪冤枉的,他不就是改善一下食物的形态吗?改变一下食物的形态,让它们更容易被人体吸收,这样不好吗?怎么就成了“穷!奢!极!欲!”“糟!蹋!粮!食!”了?

是,他为了能吃上精细的麦粉,央着家里人特地去都乡里找墨家打造了一台大型石磨,花了家里足足两个金饼,但后来可是全家连主人带奴仆都吃上了没有皮壳的粮食,家里再也没有烧出夹生饭,这难道不是好事吗?这两个金饼花的难道不值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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