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百货大楼租下一个门面,专门用来展示和售卖旗袍。
姚容一点儿也不着急。
一步领先,步步领先。
只要火凤凰服装厂以后能够稳住客源,不断推出新款旗袍,那旗袍市场越做越大,对于火凤凰服装厂来说只有好处,没有坏处。
月底时,姚容收到了周绮怀的信,从信里得知了一个好消息。
旗袍之风已经从沪市传到了北平。
这说明旗袍这种服饰已经被大众所接受,传遍全国只是迟早的事情。
在姚容的事业一帆风顺时,叶鹤栖也写完了整本小说。
思考许久,叶鹤栖接受了姚容的建议,放弃了《庄周梦蝶》这个名字,而是改为——
《长城里的人民》
把我们的血肉筑成我们新的长城,这是生活在新长城里的人民的故事。
我们看见他们的故事。
而“我们”,是构筑新长城的一块砖。
第269章 从现代回到民国24
姚容照例是小说的第一位读者。
叶鹤栖的文笔, 放到那些文坛大拿面前还只是班门弄斧,但比《火凤凰》时期要进步了不少,写得极富画面感。
小说里面提到的许多现代事物, 要整体框架有整体框架, 要细节特征有细节特征。
而且在写这本小说时,叶鹤栖已经完全调整好了自己的心态,她没有将自己当做穿越者,而是完完全全将自己当成了一个拥有上帝视角的记录者。
最让姚容觉得好笑的是,叶鹤栖还在小说里面“夹带私货”——
借主人公的口, 说旗袍是民国女性的代表服饰。
主人公同学的妈妈穿了一条火凤凰服装厂定制的旗袍去参加家长会,可把众人羡慕坏了。
……
姚容指着这一段,边笑边说:“这个广告打得是不是太明显了些?”
叶鹤栖要的就是明显:“写得太隐晦了,别人看不出来我在打广告怎么办?”
姚容哈哈一笑,被她说服了:“有道理。”
一个小时后,姚容合上书卷。
叶鹤栖双手扒拉着桌沿, 目光紧张又期待:“娘, 你觉得如何?”
姚容想要组织一下语言,但组织了许久, 发现只有最简单的词语能表达自己的心情:“很好。非常好。”
小说很好。
小说里描绘出来的美好未来,非常好。
前者只有及格分, 加上后者, 就是满分。
因为一代又一代答题者倾尽全力,在这片广袤国土上答出来的答卷, 必定是满分答卷。
《长城里的人民》这部小说, 叶鹤栖肯定是直接投稿到《妇女时报》。
正巧快过年了, 火凤凰服装厂出了一批新的服装,姚容打算给贝涟送一套, 叶鹤栖也顺便跟着一起过去,将前三万字的手稿当面交给贝涟。
贝涟惊喜道:“几个月前就听你娘说了你在写新小说的事,结果等了好久都没看到,我还以为你不打算写了呢。”
叶鹤栖笑了笑,不好意思道:“我担心边连载边写会出岔子,所以一直等到写完并且修改完才敢带来给贝姨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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