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为末世训练营教官的江婷穿越成了贺家军营里的一个新兵,前世在战场上拼杀多年的她,今生只想去火头营做个咸鱼火头军,有吃有喝舒舒服服养老就行了。没想到的是,她因为做大锅饭的手艺太好,一不小心就爆红军营了,还为此引起了贺家军指挥使大人的注意……
本文文笔精炼,节奏明快,读起来轻松愉悦,在描述各种美食的同时,还为读者展开了一副有趣的古代军营生活画卷。伴随女主的成长,她不仅收获了爱情,还有友情,文中不仅有主角的忠勇诚义,更涉及到了小人物的家国情怀。
(作品上过vip强推榜将获得此奖章)
第1章 从军行
◎她很能打又很会做吃的◎
六月末,天空湛蓝如洗,草原如碧海,一眼望不尽。
绿波荡漾,风吹草动,两只灰毛野兔扑腾着四条腿,在齐膝高的草地里奔跑着。
不远处,一个身着黑色窄袖劲装,长发高束,身材挺拔的少年立于一块石头上,他弯弓搭箭,修长的手臂将弓弦拉满,瞄准奔跑中的野兔,两支长箭同时飞驰而出。
无一箭落空,眨眼间两只兔子就被射穿肚子,在地上滚了几圈不动弹了。
“好!好箭术!”
“江廷!你太厉害了!”
有人拍手叫好,有人已经忙不迭地跑去帮忙捡兔子了。
化名江廷,真名却是江婷的人把弓一收,跳下石头,衣摆翻飞,在场很多人都将眼神落在她身上。
她十八九的年纪,身量挺高,身段极好,长臂长腿,肩膀略微单薄,肤色较一般男子白皙,容貌俊逸,高鼻深目,本有几分女相,却又叫脸上的冷峻之气冲刷了去,半点不娘。
她看了看那两只野兔,嗓音清冽,满意道:“不错,没失手。”
提着野兔的小兵有些讨好地看着她,“那我,那我送一只去给刘总旗了。”
江婷颔首,摆摆手,接过其中一只提溜着回去了。
“停下歇息!一个时辰后启程!”
领兵走在前面的刘总旗一声令下,拽紧缰绳勒停马儿,翻身而下。
骄阳似火,连马都热得有点厌厌的,何况是人,跟随在后面步行的人早就汗水淋漓,脚步蹒跚,喘得像狗一样。
“哼。”刘总旗仰起头,把水袋里的水咕噜咕噜灌了几口,甩了甩脸上的汗水,不无讽刺道:
“一上午才走二十几里地,尔等就这副模样了,若是遇上急行军,岂不是还没遇上敌人自己先倒下了?”
这一行人里有年过不惑的中年人,也有稚嫩青葱的十来岁少年,除了来接他们的五个正式兵,剩下几十人都是刚从军的新兵,皆坐在地上抓着水袋狂灌水。
刘总旗见没人理他,黑了黑脸,跑去马肚子后面的阴凉地方坐下,吩咐底下人牵着马去喂,另外几个小兵则开始忙活生火做饭。
但吃上大锅饭的是正式兵的待遇,还没报道的新兵只能从包袱里摸出干粮来就水吃,亦或者自己找吃的。
江婷提着手上那只血肉模糊的兔子来到河边蹲下,抽出短刀来利落地把兔子皮扒了,内脏去了,清洗干净抹上盐巴,用一根树枝穿起来,架在柴火堆上烤。
枯草烧得很快,火很大,江婷翻滚着兔子,叫其受热均匀,很快兔子的表皮就开始变得焦黄,滋滋冒油。
她从自己的包袱里摸出一些瓶瓶罐罐,把里面的调料洒在兔子上面,再用一捆洗干净绑在一起当刷子的野草轻轻涂抹着。
调料与热油融合,爆发出浓烈的诱人香味,这味儿裹着烟火气顺着风向飘到人群里,手里拿着能砸死人的干馍馍在啃的人们不禁投来幽怨羡慕嫉妒的眼神。
“这小子又在弄什么吃的,真他娘的香啊!”
“方才猎了兔子在烤,馋死我了!”
“你们看到没,他那包袱里装的全是佐料,真是稀奇,旁的人从军都是买马买甲胄买武器,再备上干粮,他猎兔子的弓还是跟刘总旗借的。”
“人家也不需要那些啊,他那身手,一个打五个轻轻松松。”
“这你就夸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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