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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这会儿也基本都清醒了。不过还是没开车,文柳开车带回去一个,因为第二天上班不能喝酒的陆政廷开车送一个,贺兰牧剩下自己一个。

陆政廷说让贺兰牧一块走,贺兰牧没答应。

他没沾酒就是想着还得开车,而且他那车还在附近停着呢,没下停车场,剑走偏锋停在小巷子里,晚上黑灯瞎火是没事儿,到了明天一早没准就给贴满了条,也没准直接被工地喊拖车给弄交警队去,所以贺兰牧到楼下就跟孟勇几个说了再见,转身去抄小路拿车。

然而就这么一转身,他费劲了四个多月,靠着祖国大好河山才从脑袋里给洗出去的身影,就这么毫无预兆地撞进了贺兰牧的眼睛。

祝宗宁好像是喝了很多,整个人都不太清醒的样子,歪歪斜斜地挂在身边人的身上,脚下走路走不稳,靠人家扶着。

贺兰牧:……冤家,早知道跟老陆的车回去得了。

他心里也挺纳闷,按说城区这么大的面积,人口基数那么大,两个人没有约好就偶遇的概率微乎其微,可怎么他刚回来就能撞见这小兔崽子,还是人家潇洒快活、夜夜笙歌的场面。

他一走了之小半年,祝宗宁根本没找过他,电话都没有一个,现在看来那是真没把他当回事,他一走,人家就立即融入回豪门小少爷的奢靡生活中去了。

可碰都碰上了,他也不能转身落荒而逃。

而且也真不至于。

贺兰牧舌尖抵住腮帮顶了下,目光从那帮吵闹的人群那儿挪走,假装没看见,迈开步,目不斜视地与这帮富二代擦身而过。

行李都堆在车上,其实大部分是谢寻年的,他就一个行李箱,装了些衣服和户外装备。

当初他走得潇洒,就想了个大概方向,从祝宗宁那出来直接拎包开车就走了,里头带的能用的东西基本没用,后来路过一个小村子,他索性大部分东西都送村里人了,现在带回来的衣服和装备都是一路走一路买的。

现在遇上祝宗宁是个意外。

他本来是准备回老房子那边,还得收拾一下客房,谢寻年毕竟是他朋友,自家有空屋子能住,何必去酒店花钱。

然而坐上车没过两秒,贺兰牧猛地踩了一脚刹车,车型彪悍的越野以一个刁钻的角度转了个弯,被贺兰牧开回到了刚刚那个商业广场的门口。

祝宗宁他们还没走。

那个曾经对他颐指气使,喝多了酒对他又哭又叫又喊又骂的小混蛋,此时靠在另外一个高大男人的臂弯里,安静得小绵羊似的,又乖又听话。

合着这小混蛋不是对谁都使性子发脾气,就欺负他贺兰牧一个人。

如果祝宗宁对谁都是那副以自我为中心的态度也就算了,他有钱有权有相貌,那是小公主的资本,合该周围的人都捧着他宠着他,让他无法无天不知道珍惜别人的好。

可偏偏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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