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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的就是富贵叔家,这么一看果然没错。”

男人有点趾高气扬:“就那样吧。”

“富贵叔没在家?”

男人咬肌动了动略有犹豫:“啊,没在,我爸每天吃过饭都要出去转转,饭后百步走活到九十九吗。”

高程点头附和,刚想再问些什么便被男人截了话头:“高老板不是我们屯子上的人,怎么到这鸟不生蛋的地方盘店啊?”

“我和王宝顺是朋友。”同样的借口高程这阵子没少用,也不出所料的再次收到了厌弃的目光。

高程与男人又闲聊了几句,见他有些戒备便只能起身告辞。出门的时候他向左右厢房看了几眼,故意提高声音向男人说道:“王哥,以后需要什么打电话给我就行,我给你送过来,过几天我那牌匾也会换换,换成高程杂货店。”

四下寂静,狗也不叫,只有男人敷衍的应答。

......

“你到底在搞什么鬼?”年轻人似乎只会下面条,这回他打了两个荷包蛋,都放在了高程碗里。

高程笑笑,将几张粉红大票拍在炕桌上。年轻人看了一眼那钱,嗤了一声:“封我嘴?不让问?”他将钱拿过来压在炕席下面,“下个月我还问。”

“下个月?”高程喝了一口红酒喃喃,“我哪里等得到下个月。”

此后一段日子,只要王富贵家或是王家邻居的送货生意,都是高程亲自去送。而且他每日中午、晚上饭后都会出门,直到全身冻透了才回来。

王宝顺拿钱闭嘴,只能烧了热水给他泡脚。

“你那酒能给我喝点吗?”年轻人倚在门上看着水盆中细白的双脚说道。

“不能。”高程将头埋在膝间,看起来有点沮丧。不过这份情绪转瞬即逝,他抬头时又变得散漫浪荡,“我都没舍得喝,给人留着呢。”

“谁?”年轻人挑眉问道。

高程在生了锈的铁盆中踩出水花:“一个棒槌。”

小年这天,高程依旧中午出门,不远不近的在王富贵家门口晃悠。在脚将将冻麻之时,王家的大门吱呀一声被推开,里面走出来一个大概五十岁左右的男人。

王富贵在惯常的时间出来消食,高程惯常一样不远不近的跟着。只是今日前面的人手中似乎提着些什么,脚步也略有仓促。

每次跟到屯西,便不能跟下去了。屯西之外是一片泡泽,冬天水面封冻,冰面上浩浩荡荡的干枯芦苇连天。王富贵向往常一样分开芦苇走进芦苇荡,高程望着那个背影有些犹豫。

他若再跟,分芦而行,声音沙沙作响,必然会被发现;可若是不跟,还会像以往一样,转头来寻,即便找到浑身冻透冻僵也找不到任何线索。

一咬牙,高程跟了上去。

芦苇荡又深又密,极易迷失方向,高程听着前面的声音,尽量放轻脚步,艰难的走在冰面上。

忽然,前面的声音停了下来,高程猛地抬头,发现王富贵正站在他的正前方,隔着微微晃动的芦苇直勾勾的盯着他。

他心中一沉,左手悄悄的去摸口袋中的折叠刀。手未入怀却听王富贵出声问道。

“你是来找楚云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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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尼,没写完!还得再开一章。没写完的主要原因是想听听你们的意见,be还是he?我都纠结死了。你们想看哪种结局?可以提,但我不一定按你们的意见写哈哈哈哈太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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