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摸了一根烟,咬在齿间。
卧房狭小,只踱了两步宋城南就站在了窗前。
他肩宽背阔、身姿伟岸,稀薄的月光透窗而来,在他身上撒了一层淡淡的清辉。窗下便是书桌,秦见原来常常在这里伏案至深夜。曾几何时小崽子整日龇着幼利的尖牙,只有提到读书时才会换上向往又落寞的神色。
宋城南想到那个时候的秦见,辛辣的烟雾都吞出了一丝甜味,那时的小崽子多他妈可爱,爱恨情仇全摆在脸上,哪像现在,肚子里不知装了多少令人糟心的弯弯绕绕。
他拉开台灯,光线将月光的清辉掩盖。书桌上整齐地摞着几本书,还有几张密密麻麻写着字的卷子。那是过年时秦见刷的题,少年似乎将此作为一种放松。
秦见其实和他这个年纪的孩子很不同。从不骄傲自负、好高骛远,也无叛逆无状、恣意妄为,除了读书看不出还有什么特别的爱好,日常的开销都是自己打工所得,时不时还要给远在南方的晓晓寄些零用钱。
说着最冷的话,做着最暖的事儿,就是秦见。
宋城南摘烟弹灰,腕子轻轻地碰在桌面上发出了一声响动。男人肌理均称的腕间带着一块黑色腕表,黑色的厚重感配上金属拉丝的科技感,莫名的便与宋城南很搭。
腕表是秦见送给宋城南的新年礼物。大众品牌,千元价位,可能已经用尽了秦见的所有积蓄。
宋城南还记得自己拆开包装时候的细节,长短针定格在5:20,他当时没有在意,如今想来都是少年的刻意而为。
思及此,宋城南无可避免的想到了那个吻。
齿间的烟被舌头从一侧唇角推到了另一侧,宋城南觉得唇上热辣辣。其实那都算不得一个吻,只是嘴唇贴着嘴唇罢了。他还记得当秦见贴上来的时候,自己脑子中划过的那句话:果然是真的。
秦见的爱恋其实不是没有征兆的,只是他故意忽略罢了。就如那次醉酒,确实醉得深重,但不至于没有一点神识。他知道身边有人,听得到那人近乎喃喃的低语,也记得那个突如其来的吻。
那夜的吻由腼腆到奔放,由生涩到炽烈,毫无疑问是令人愉悦的。宋城南浑浑噩噩的享受着、沉沦着,直至迷蒙间感到一阵压痛,“兵王”的身手让他在酒醉间也能瞬间反击,翻身而上,腕子扣在那人的颈子上。
挑开沉重的眼皮,借着昏暗的灯光,看见的却是满目决然悲恸的秦见。原来是这崽子啊,宋城南浆糊一般的脑子连不起前因后果,只在看见少年时放松了一切戒备。他松了手,沉重的身体跌在秦见身上,恍惚间他想起了自己连日来的幽怨。
“崽子,怎么不回家?”他记得这是他跌入梦乡前的最后一句话。
宋城南习惯早起,这是他当兵八年留下的生活习惯。那日他没有晨跑,一因宿醉,二因...春梦。
男人身后未醒的少年,睡着也是蹙着眉头的。宋城南瞧了他半晌,终究劝服自己,那就是一个梦,一个错乱的旖旎的梦,成年未婚男人谁还不做几个春梦?
可如今,宋城南却不能再自欺欺人,三天前,秦见在人潮涌动的街头,在街角辟出的一束阴影里......吻了自己。
他说:宋城南,我喜欢你。
“草!”宋城南烦躁的扒了扒头发,一口烟吐得万分惆怅,“这他妈是什么事儿啊?”
拿出老旧的手机翻了翻,凌晨三点半他给原来部队中的军医拨去了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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