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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一年,容炀路过了肁国,路过了京郊的府邸。宅门前刚搬去时种下的垂丝海棠已有碗口粗细,他离开时邻家还是始龀之龄的女儿,已经嫁作人妇......容炀还在寻觅着,三千凡尘,总有一处,可以遇见他。

那是一个春日,容炀到了一处王城。街上极其热闹,酒肆里,商铺前,却都挤满了人,方知,今日金榜出云,新科进士簪花游街。

路边有人问,可知状元是谁?只听人答,是沈侍郎家的三公子。

容炀本是途经,闻得这姓氏,下意识地立身回过头去。

不远处的街角,马蹄声传来,为首的状元郎,一身红衣,面冠如玉,簪着一支芍药花。

高头大马从容炀身侧经过,那花却不知为何在此刻落了下来,掉在了容炀手中。百姓皆友善地哄笑起来。骑在马上的状元郎,便笑着扭转了马头回来取。

骊色的马停在了容炀身前,容炀抬了手将花递过去。俊朗的状元郎却忘了接,仿佛丢了魂一般,只怔怔看着他的脸,容炀亦微抬了头,望着他。

谁都没有说话,周围的百姓奇怪地小声议论起来。他们的眼里,却只能看见彼此。

半晌,状元郎的眼角不知为何,无意识地落下一滴泪来。

容炀伸手用拇指擦去他的泪,像从前一样:“你哭什么?”

“这位公子。”只有一滴泪滑过,也在那熟悉的面上留下了浅淡的泪痕,他却又笑了,看着容炀道:“我是不是见过你?”

那时,距离容炀在钰西关收回宁辞的骨灰,已经整整二十年过去。

二十年,居诸不息,白衣苍狗,容炀想起过往许多的岁月,却都只在这一笑中,烟消云散了。

那一世的宁辞,没有留在王城。与他一同及第的进士们大都在京中为官,只有他执意求了处偏远的郡当一个小小的太守。

诸人皆叹沈侍郎家的三公子可惜了,又有好事的人,将那日游街时的见闻左右传说,胡乱生出了许多流言来。但与他们,却都是无关紧要了。

“留在京中又有什么意思,不过一味勾心斗角。”那些流言到了宁辞耳里,他便笑道:“我上头还有两位兄长,早已入朝,我若留了,沈家却也树大招风。还不若在这山野间与你做一对闲人罢了。”

彼时,他们已在郡中住下,风景极好,站在宅院之中,都能看见远处绵亘的青山。闲时,便策马同游,也不拘去哪里,纵使只在寻常巷陌尝些淡饭粗茶,因着身边人在,也再没有更好的光景。

奈何桥上走过一遭,前尘往事宁辞其实已经不记得,只是冥冥之中,他始终觉得自己在等着谁。他忘了容炀,却又在遇见的第一眼,那样清晰的明白,这个人便是那红尘中不可言说的牵绊。

宁辞偶尔会问起过去的事,容炀便拣那些好的与他说,甚至有意隐去了他前世的身份,那些原本也不重要。他一直在乎的,就是眼前这个人,无论他曾经是谁,此生是谁......今后,又会是谁。

只是渐渐地,宁辞却也能猜出一些来,有一日,忽然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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