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宿主,这个世界的偏移出现在顾文景上,他不来这里了,主角没办法遇见他,就不能成为这个时代最伟大的科学家。]
系统美滋滋:[宿主只要让主角见到顾文景,剩下的剧情,主角自己就会走,比上个世界容易多了。]
沈明欢不置可否。
*
宋大志抱着一堆“贵重物品”,本来应该开心的,但或许是刚才所见的画面太过惊艳,无端的让这份欣悦减少了许多。
他鬼鬼祟祟地四下张望,见周围无人,这才小声地咳了两声,清了清嗓子,回想着沈明欢说话时的语调和停顿,努力做出严肃的神色,一本正经地说道:“随意。”
王桂花正把晚饭摆到院子里的小桌上,听到了篱笆门“吱呀”一声打开的声音,她边说边转身:“回来啦?赶紧洗手……啊,宋大志!你去哪里做贼了?”
“不是不是,花儿啊,你听我说。”宋大志急忙把手中的东西放下,要去哄他的媳妇,“这些是沈老师他……”
“什么?我爹当贼了?”宋有才从屋子怪叫着跑出来,满脸鄙视:“爹,你怎么能偷东西呢?咱们家虽然钱不多,但养你还是可以的,大家都是乡里乡亲的,你偷东西就算了,还偷到村里人头上来了。”
他控诉道:“这样让我怎么在班上同学面前抬头啊?”
这话说的,仿佛他才是爹,宋大志是他儿子一样。
宋大志抄起墙边的棍子:“好你个兔崽子,别跑,给我站住。”
宋有才溜到王桂花身后,拽着她的衣角:“娘,你看爹……”
“宋大志!”王桂花护着儿子,大吼一声,“你今天要是不给我说清楚,你就别吃饭了!”
“花儿啊,你别听这兔崽子胡说,我没偷,这是沈老师不要了送给咱们家的。”宋大志努力解释,从他以为沈明欢家里遭贼开始,将整个过程完整地描述了一遍,尤其强调他的推辞和沈明欢的坚定。
“这样啊……”王桂花犹豫地看着地上虽然脏了点但还是很新的棉被,纠结了片刻,拍板道:“我再去炒两个菜,有才,你去请沈老师来家里吃饭,大志,你先去帮沈老师挑水,咱不能占人家这么多的便宜。”
宋有才“啊”了一声,神情有些不愿。
王桂花瞪了他一眼:“啊什么啊,快去。”
宋大志舞了舞手中的棍子,“你小子要是敢惹沈老师生气,老子真的抽你。”
一向疼爱宋有才的王桂花听到都没说话,显然也十分认同。
沈明欢和村里人的关系不算熟稔,他生得白净,说话斯斯文文,偶尔还会蹦出几个他们听不懂的词汇。
大概是文化自带一种超脱于世俗的魅力,村里人和沈明欢相处起来难免有些自惭形秽的不自在。
因此他们偶尔会帮沈明欢一些小忙,有时也会将自家做好的菜送一份过去,但他们的谈话永远只局限在孩子们的教育上,更深入的交流就没有了。
可这不妨碍沈明欢在睦田村一众大人中拥有极高的人缘和声望。
大家都不是瞎子,新来的沈老师自愿放弃城里优渥的生活条件,跑到他们这山旮旯里,对他们的孩子掏心掏肺的好。
经常他们从田里忙完回来,还能看见已经放学很久了的学校里,沈老师自己一个人皱着眉头给孩子们批改作业。
谁看了不感动?
更别说国家近年大力提倡教育,宣扬学习的好处。大人们都知道读书的好,也知道读好不容易,于是作为大学生的沈明欢在他们眼里那就是全天下最会读书的人,四舍五入就是全天下最优秀的年轻人。
搜索的提交是按输入法界面上的确定/提交/前进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