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为了不让自己成为兄弟们手中的小鸟鱼饵,提姆不情不愿地从口袋里爬出来。
他试图蹦到桌上,奈何腿短,啪叽一下抱住桌腿,艰难地往上爬。
他像一条裹着浴巾蠕动的毛毛虫。
我静静欣赏他攀爬的英姿,在他就要够到桌面时捏住他的腰,把他放到桌腿最下端。
愤怒的小人跳脚,“你干什么啊!”
“抱歉,”我捻了捻手指,真诚道,“我手痒。”
毛毛虫充气了,变成一颗愤怒的蛹。
3.
我给提姆找了一件衣服,来自夹娃娃机里的娃娃。
T恤松松垮垮,裤子也松松垮垮,我看着他在桌上绊了一跤,一头摔进果盘里,被香蕉淹没。
没办法,总不能让他裹着手帕在家里上蹿下跳。
我只能求助无所不能的裁缝小姐妹,让她加急帮我做几套合身的娃娃衣服。
提姆默默抱着桌腿往下滑。
如果我是一个近视眼,不戴眼镜的情况下我肯定会以为他是一只甲虫。
“你要去干什么?”
提姆不说话,小短腿飞快倒腾。
我看了一眼他前进的方向。
哦,是厕所。
他能爬上马桶吗?
不会直接栽进去吧?
4.
我给提姆准备了晚餐。
吐司盘边缘放了一滴水、四分之一个葡萄和一颗麦丽素。
提姆抱着麦丽素,无从下口,那颗麦丽素和他的头一样大。
我用餐刀切了一块小拇指盖大小的吐司,“吐司你咬得动吗?”
“谢谢,”提姆虚伪道,“我非常高兴。”
我用手一戳,他往后一歪,差点和麦丽素滚成一团。
“总有一天,我要报复回来。”他阴沉地碎碎念。
我是一个诚实的人,我不打击他,我只说实话。
“你觉得,是你碰上怪事的可能性更大,还是我碰上怪事的可能性更大?”我撑着头,不紧不慢道,“你说,有没有人发明出性转腰带?”
“没有,不可能有。”
“那把人变成小孩子的药呢,APTX4869?”
“也不会有的,你最好死心。”
我恻恻低语,“我等那一天呢。”
提姆瞅了我一眼,抱着多了几个小坑的麦丽素背过身,留给我一个衣服垮垮的矮球背影。
啊,真可爱。
5.
提姆吃完少得可怜的晚餐,用卫生纸的一角擦嘴。
他仰起头,“能不能把我送到电脑旁边。”
我在脑海里比较了一番他手掌的大小和按键的大小,诚心发问,“你用得了电脑吗?”
“你能同时用键盘和鼠标吗?”
他干巴巴地反驳,“总会有办法的。”
活体手办一下跳到我掌心,小心地抱住一根手指。
我绷着脸,脑袋里蹦出来一个词,“掌中宠”。
我希望他能随身携带在我的口袋里,此刻一定是伊芙之神在满足我的心愿。
“你怎么笑得这么恐怖?”提姆打了一个寒颤,“你去阿卡姆进修过吗?”
6.
两寸丁操作电脑的效果约等于仓鼠玩猫爬架。
隔远点看,他像一只在键盘上弹跳的弹簧,时不时趴在鼠标上滑来滑去。
原本腕部电脑的大小是正适合他操作的——可惜啊,指纹和虹膜都不配套,太小了。
他在键盘上蹦蹦跳跳,我在后面录像。
我是不是忘记了什么事情?
忘记了谁呢……
门铃叮咚一声。
提姆从空格键上摔下来,摔在Alt键上。
他眯起眼睛,本就米粒大小的眼睛此时只剩两个点。
“你背着我约芭芭拉共享一个美好的夜晚。”他阴阳怪气地控诉,“哦,我一点都不羡慕,也不生气,我超好。”
“别着急。”门铃又开始响了,“你最好想想要不要出去面对芭芭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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