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病假。
人类,就是会在工作时想要休息,休息时想要工作的生物。一天不碰键盘,我的手指痒得难受。
没有键盘,但是可以搓手柄。
提姆的好朋友康纳过来看望他时,我们正坐同一张病床上选同居需要新添的家具和小物件,因意见不合大声吵架。
“我要用红色的咖啡杯,”提姆说,“拜托,红色是我的代表色,谁的名字里面有‘红’?”
“照你的说法,全哥谭的红帽子都应该归红头罩使用,”我大声道,“‘红头罩’比你名正言顺多了!”
“他可以用,”提姆冷静道,“我不反对。”
我哼哼道,“我反对,我反对你用红色的杯子,世界上没有红色的公鸭,德雷克。”
“总之,我要用红色的杯子,”提姆傲慢地总结,“你用蓝色。”
“不要,红色杯子好看,”我振振有词,“女孩子就应该用好看的杯子。”
“男孩子也要用好看的杯子。”
我们激烈争吵的同时,一个年轻男孩尴尬地站在门口,进也不是,退也不是。
提姆注意到他,“嘿,康纳,你来了!”
名叫康纳的男孩看看我,又看看和我盖着同一条被子的提姆,露出奇妙的表情,“我可能来的不是时候,呃,我先回家吃份午餐。”
“没关系没关系,”提姆热情地招呼道,“你来的正是时候,来帮我们看看东西。”
我也向他打招呼,“你好,我是伊芙·赛梅尔,提姆的女朋友。你就是康纳吧,我听提姆说起过你。”
康纳身体紧绷,小心翼翼地抬手,“嗨,我也听提姆谈起过你。”他摸摸后脑勺,“他上次还托我选了花送给你。”
我看向提姆,“花?被你吃进肚子里了吗?”
提姆认真点头,“是的,在肚子里。”
康纳脸上的痛苦更明显了,他可能觉得自己在发光。
“但我们目前要讨论的问题不是花在谁的肚子里,而是杯子应该在谁的手上。”
提姆在床上给康纳腾出一个位置,亮出购买页面,“你看看,这对杯子很好看吧。”
康纳挪了几步,拘谨地坐在我们中间的位置上,左边是提姆伸过来的脑袋,右边是我伸过去的脑袋。
他打起十万分精神品鉴我们争吵的源头。
“……”康纳茫然道,“它们除了颜色以外好像没有不同?”
“这是情侣茶杯。”提姆提醒道。
“我知道这是情侣咖啡杯,”康纳无法理解,“我是说,既然你们都喜欢红色的,为什么不买两个红色的杯子?”
“那样就不能分辨是谁的杯子了。”提姆满脸严肃,“这很重要,我始终捍卫自己喝完每一滴咖啡的权利。”
“一模一样的杯子就不是情侣杯了。”我指正。
“是的,果然还是应该我用红色的杯子。”
“呸,那是我的杯子。”
我们又吵起来,康纳默默往床边挪动他拘谨的屁股。
浪费生命中宝贵的五分钟后,我们选择了另一组情侣咖啡杯,它们是绿色和蓝色。
康纳松了一口气,这口气还没松完,他再次被扯回我们两人中间,提姆的手机几乎要贴到他的眼睛里。
“你看看,这两对拖鞋是不是粉色的更适合提姆?”
“可是我想穿蓝色的!”
“不,蓝色拖鞋是我的!”
争执,永不停歇。
康纳疲惫地叹气,仿佛一瞬间变得苍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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