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谭:说你的事儿。我怎么不知道你有这么个朋友?
-康:你别吃醋,你和他不一样,都最重要。
-谭:。
这是谭子安表示无语或者懒得理人的标志。句号的意思我猜是:我才没有吃醋。
-谭:现在告诉我,你就能睡着了吗?
-康:不能……你说我该怎么办?
-谭:你自己不是已经有答案了吗?
-康:啊?
-谭:就像你现在这样,继续假装不知道,他也继续假装不喜欢你。只要你们把彼此看得足够重要,能假装一辈子,那个吻就相当于从来没有存在过。
-康:我说了,他不喜欢我……
-谭:。
-谭:你可以带着这个信念装下去。
-康:露馅了怎么办?
-谭:你会和他在一起吗?
-康:不会。
-谭:那就一拍两散。
-康:不行!
谭子安没再回我,因为答案已经跃然纸上。
康昱是我哥,他喜欢上我的概率不足万分之一,可哪怕是十万分之一、百万分之一的可能让我们兄弟间出现裂痕,我也不愿面对。
十岁那年,哥把我领进他家门的那一刻起,我就知道,我们是不能分开的。
本来嘛,我死了活着,在谁的身边,对世界来说都没什么所谓,但康昱不一样。
他那么厉害,管着好大一间公司,数以千计的员工指望着他发工资;又那么别扭,对最亲的弟弟都动辄打骂,二十多年里说过的体己话不超过一百句;明明条件好得要死,却留不下一个贴心的人在身边。再没了我,他岂不是会孤单至死?
以后他再生气,再难过,再如何怀念他鲜少被温暖的童年和少年时代,都找不到一个可以敞开心怀的人了,又该怎么办?
是以这个秘密,只能埋在我心里,或生根发芽,或溃败腐烂,直到我进到坟墓的那一天为止。
-
事实证明,逃避虽然可耻,但是有用。
听从谭子安的建议把那个吻抛至脑后,我不再失眠,和哥的相处也恢复成以前的样子。
之后,我搬出了我哥家,在离他十几分钟路程的另一个小区住下来,并全身心投入开店的筹备事宜里。
酒吧的地址最终还是选在出云路,因为康昱说,我的资金充足,方案新颖,不需要回避竞争对手。相反,我就应该在目标群体聚集的地方吸引客源,培养起自己的老客户。
我自然以他为马首是瞻。
店开起来后,确实如他所言,年轻人愿意尝试新鲜事物,我的店又能留住人,一掷千金的回头客有了,起步的艰难期就能比较顺利地度过。
也是在自己当了老板后,我才明白做生意是多么不容易的一件事。
你永远也想不到来酒吧的人能有多少牛鬼蛇神,惹事的法子又能有多千奇百怪。开店前三个月里,我没有休息,日夜颠倒,几乎住在了店里。只有在哥来找我的时候,我会提前睡上一觉,把自己收拾得容光焕发,拍着胸脯跟他吹牛说,我自己统统能够搞定!
半年后,酒吧终于稳定下来,账本上的盈利状况告诉我,再有一年就能回本。
这可把我高兴坏了,看酒吧里每一个杯子的眼神的欣慰程度都不输于孩子考上清华的父母。
如今想来,我哥说的一点没错,“事业”也好“生意”也好,自己打拼带来的快乐和意义,绝非我前二十年那样游手好闲可以比拟的。
-
哥常说,开了店以后,我变成比他还忙的大忙人了。
现在酒吧步入正轨,我终于得闲,能够常常和朋
搜索的提交是按输入法界面上的确定/提交/前进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