戚晚的冲击来自双亲, 而郗晨的则来自一个陌生男人, 张大丰的座上宾, 叫靳寻——原来他不姓金。
靳寻连着三晚都出现在夜阳天,这是前所未有的, 他过去也来过, 但不会如此密集频繁。
张大丰不傻,当然知道靳寻不是为了他而来,于是就连续三晚叫郗晨来包厢, 就坐在靳寻旁边。
郗晨来了什么都不必做, 不用喝酒, 不用应酬, 就只是安静地吸着二手烟。
虽然不必搭腔,但她还有耳朵,听着这些老板们对话,吸收着自己听不懂的术语, 勉强分辨着似乎知道一点的东西,很认真, 很专注。
与此同时, 她也没有忘记“照顾”好贵客。
靳寻的杯子空了, 她会倒上, 靳寻去拿烟盒,她就拿打火机。
无论是倒酒还是点烟,他们的目光偶有交汇,落在昏暗闪烁的光影中,她看到了他眼底的兴致、兴趣,他也看到了她眼中的平静、暗涌。
他那双桃花眼生得相当勾人,当他看向女人时,衬着他那张脸,没有女人能做到心如止水,因他不需要开口,眼神就是情话。
郗晨不得不承认,即便她时刻自我警惕着,也难免会在和靳寻眼神对撞时,生出心动的感觉。
她的呼吸会变快,心跳会加速,耳根子会觉得热。
但也仅止于此。
这些正常的生理反应,她认为是人在看到美丽事物时出现的“症状”。
人在砂石之中淘到金子,会觉得额外难得,会珍惜。
在林新这样的地方,在这家乌七八糟的夜总会,出现靳寻这样的男人一样,别说是郗晨,连这里见识过各种南北商客的小姐们也会眼前一亮,说他是极品。
靳寻是金子,张大丰等人是砂石。
金子反复受到砂石摩擦,经过千锤百炼,成为贵重金属。
这听上去很美好,但有一个道理郗晨并没有忘记。
就像是戚晚提过的“群体无意识”一样,一群人看似没有共同之处的人,当他们都选择进入股票市场搏一把时,共性出现了。
如果靳寻的内在真如他的外表一样完美,他是绝对不会出现在这里的,即便是不小心经过夜阳天的门口也会止步,更不要说坐在这里谈笑风生,令这些老板们对他俯首帖耳了。
就因为他有好看的皮囊,颇有欺骗性。
这一点郗晨的体验尤其深刻,因她掌握着同样的优势,人们只知道她漂亮、乖巧,却没有人知道她心里的颜色。
郗晨一边想着一边端起酒瓶,又要给往空杯子里倒酒。
这时从旁边伸出来一只手,挡住了杯缘。
郗晨抬眼,对上靳寻带笑的眼睛。
他说:“再喝我就醉了。”
郗晨又将酒瓶放下。
另一边几位老板将此看在眼里,纷纷笑起来,有的还开始说荤话。
他们看郗晨的眼神越发露骨,仿佛已经脑补过数次她被男人压在身下的模样,第一个当然是靳寻,接下来自己可能是第二个。
郗晨看着他们的眼神,心里早已没了侥幸。
她想象着荞姐和那些客人们的画面,频繁提醒自己多想一些,起码要在思想上尽快脱敏,等轮到她时还不至于太恶心。
有时候麻木是有好处的,它就是伤口外的结痂,会保护里面的肉不受侵蚀。
有一件事她是肯定的,那就是在靳寻碰她之前,无论其他男人再怎么垂涎欲滴,都会收敛。
但只要靳寻碰过她,就等于收下这份礼,生意就算谈成一半,其他人将会分到很多红利,之后再考虑怎么瓜分女人,两边都不耽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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