吧。
所以也不用很紧张,未来总有一天——肯定有那个她转身离开的“总有一天”。
-7-
况且,仔细想想,她是M,她的生活又没有规定好的“原则”,不是吗?
虽然从没想过恋爱交往——但只要好玩,去尝试一下,也不是不行呀。
疯子可不是清教徒,不会死死标榜着“不恋爱”“不交往”,守着这几个规定仿佛守着自己品德的纯洁。
-8-
况且,除了她这个疯子,怎么可能有人会理睬这家伙呢?
早餐只能端上吐司,夜晚绝不会越界,约会时也不会牵她的手、对她搂搂抱抱,跟他谈恋爱就跟童话里没性别的小狗谈恋爱一样。
长相不算超级帅气,身材也仔细遮着不会让她瞧,举手投足散发的魅力跟恋爱维修部那几个员工完全不能比,说是会弹吉他其实弹得很难听,还喜欢奇奇怪怪的零食或活动,绅士风度近乎为零,拒绝她毫不客气。
即使他金发碧眼,也绝对不是“王子殿下”的类型。
比起王子,他更像枫叶——温暖又平静,被风吹落也不会出现任何波澜。
挂在阳光洒落的枝头,或落进一口漆黑的深井里。
谁会在意,谁又能分得清呢。
-9-
相较她遥远的曾经里有过的追求者,相较她现在正就职系统世界的追求者——
这个男孩差太多了。
即使他说话勉强算好听吧——但不管什么交流,到最后他都会提及,希望能和她早日分手。
“这太奇幻了”与“你想做什么?”
怎么?她不可以突发奇想谈恋爱吗?有什么教条写明了他们两个不能谈恋爱吗?
越被拒绝,M越想靠近。
-10-
M小姐说不出他任何优点,但她莫名就是很喜欢和他玩在一起。
多少个凌晨,他们在街头乱窜,频繁更换约会地点,去参加奇怪的活动,包里背着五花八门的零食或饮料。
M小姐被他带去过无人拉面店、唱片堆砌出门框的书店、各式各样藏在地下的深夜电影院,她甚至试着玩过滑板,在火车隧道里踩着枕木往墙上喷油漆。
说是“约会”,真的就只是“玩在一起”。
她或许会主动跳上他的自行车车筐,笑嘻嘻地去戳他的脸或腰——但他没主动靠近过她,没要求过任何的肢体接触。
-11-
车轮碾过中心公园小路上细碎的石子,他的头发在断续的街灯下一闪一闪,眼神也一闪一闪的。
那天晚上十一点,她洗完澡,突然说“你有没有在公园旁的小河堤放过喷花玩”。
他说“听上去很有趣”。
于是,十分钟后,她的男朋友就骑车带她去了中心公园,绕进门锁陈旧、轻轻一撞就能打开的小路,然后自行车“咔哒咔哒”驶向深夜的河堤。
他背着两听啤酒、奥利奥饼干和一打喷花,原本想把背包放进车筐,直到M小姐跳了进去——便只能默默把两条背包肩带放上自己的肩膀,并拿开她“叮铃叮铃”拨车铃的手。
他们就那么轻率地骑去了无人的公园。
她刚洗完澡,头发还没吹干,自行车卷起的夜风让新买的橘子味护发精油几乎飘成了一朵无形的云。
所以她男朋友一边骑车,一边夸赞她的头发很香。
M小姐很开心,她坐在车筐上,弯着眼睛问他,既然很香,要不要亲。
-12-
“不。这是深夜,前方没有街灯,我需要小心驾驶。”
搜索的提交是按输入法界面上的确定/提交/前进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