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离开,步伐轻快。
“走吧,我请你去喝酒?我还知道一家酒吧,那里的客人对这起案件的了解会让你很开心的——而且,那家酒吧的招牌就是那种你一开始就想要的、带闪粉的鸡尾酒。”
在他看来,这只是一如往常,与过去无数次一样的相处。
玩耍,聊天,然后她要去喝酒或跳舞,再然后他就会被拽进酒店房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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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这次的主要玩耍项目是参观连环杀人案的凶杀现场,但放在他和她的日常玩耍项目里也算稀松平常了——跑团啊密室啊哪有真正的怪物啊杀人犯啊有意思——而且M小姐基本每次都会解决那些杀人犯或怪物,可乖了。
带她玩的同时还能维持世界和平,他怎么有这么可爱的小朋友做玩伴呢。
M小姐总喜欢喊他小朋友,但他觉得她才是那个最孩子气的小朋友。
每次见面她都会接过他递过去的零食饮料,或者裙子鞋子——啊,真可爱,投喂什么她都会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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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也是P先生孜孜不倦地追着她、无数次重新假装初遇、陪她玩的原因之一。
在监狱里结识时他就这么觉得了——
M小姐,真的很有治愈感。
人们总说他很有治愈感,但P先生无法赞同,他治愈自己的精神、放松心情的方式就是去陪M玩。
明明M才是那个治愈系天使吧?
毕竟他和她相处,是真的很舒服。
虽然会有苦恼,会有一点点的不快,会有点介意她一次又一次的忘记——
但他真的很喜欢和她待在一起。
频道就是能轻易对上电波,步调就是非常和谐,话永远不需要说第二遍,更何况她表达自己是那么得清晰直白,他一眼就能看穿。
想必,如果有一天能长时间相处,她也能一眼看穿他的假笑,他半真半假披上引诱她去揭露的伪装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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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先生生活在这个普通又平凡的世界,做着一个普通又平凡的工作,过着三点一线分外老实的日常,甚至每天早晨点咖啡外卖都要陪同事一起,一起点三分糖不加奶的美式。
但他其实很想滑着滑板、背着双肩包、捧着一杯花花绿绿的碳酸饮料跑去上班……
接着在公司门口用很不寻常的方式完成打卡——譬如掏出员工证时突然被一辆货车碾过、全部血肉模糊地糊在公司玻璃门口——又或者顶着一头的血跟同事打招呼,欣赏他们奇怪的表情——
那一定很有趣,很好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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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他不能那么做。
他必须和大家点一样的早餐咖啡,吃同一家店的牛角面包,背着同样的制服包,下班后去同一家居酒屋搞团建,听着某个喝大的家伙发表满是性别歧视与种族歧视的言论,在同事们尴尬的笑声中附和过去。
因为这样才能融入大家,因为这样才能扮演好他的【角色】。
——P先生根本就不是那样的家伙。重复平静的日常对他只是折磨。
但他必须扮演着自己的角色,负起曾对某个人许下的承诺。
和M一样,他们都背负着无法卸下的沉重包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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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唯独。
当他和她见面的时候,可以小小暴露一下自己的【异常】。
反正她一次就会忘记,P先生根本就没对自己的异常与怪异做什么很大掩饰。
况且,表演得太正常,也没办法吸引M的。
会被戳穿?
无所谓,戳穿他的方法只有记住他。
如果她能记住他,被戳穿也可以。
……她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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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小姐察觉到了什么,但她的确很想喝带闪粉的鸡尾酒,也的确很想去那家据说聚了很多知情人的酒吧。
——她对这个案件很感兴趣,对这个人也很感兴趣。
想了解他更多,想琢磨他更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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