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今往后都不来咱们镇上。”
“个瘪犊子玩意儿!全家没一个好东西!”
“拿不出六万六的彩礼,倒是买得起十来万的小汽车,敢欺负咱们老周家的闺女,老子以后见他一次,打他一次!”
参与“战斗”的周家人,凯旋归来,一个个兴高采烈。
这年头,想正大光明的跟人打一架的机会也不多,派出所也不是吃素的。
但遇到这种情况,男方家不厚道在前,女方家吃了亏,带人上门讨公道,就算手段稍微激烈了点,只要没伤到人,就算是派出所,也不能跟民愤对着干呀,顶多上门调解一下。
真要把女方家抓走了,反倒是激化了双方矛盾,很容易引发更激烈的报复手段。
这个亏,他们是吃过的。
要不怎么说基层派出所都要“弹性执法”呢?
因为大多数老百姓都不太懂法的,他们更习惯用朴素的伦理道德,去评价一件事对或者不对。
前些年,晚杜乡派出所就因为没有结合本地的乡土民情,弹性执法,酿成了一桩惨案。
当时是一个农村妇女被婆婆和大姑子家暴,打得遍体鳞伤,惨不忍睹,女方娘家人气不过,就带着人到男方家找场子,也是把人家家里砸得稀巴烂。
结果当时的派出所所长坚持要把女方娘家人拘留,还让女方家赔偿男方的经济损失。
这么处理,很符合法律规定对不对?
确实。
但谁也没有想到,眼看着连法律和娘家都不能保护自己,被婆婆和大姑子欺负得活不下去的儿媳妇,居然在憋了一阵子之后,放了一个超级大招:她买了一包老鼠药,药死了男人全家!
连家里养的两条狗都没有放过。
因为这两条狗,在双方打斗的时候,咬伤了这个儿媳妇的亲爹。
女人投案自首的时候说的话,至今还在镇上流传着。
“你们都让我遵纪守法,可是,法律不保护我,也不让娘家人保护我。”
“既然早晚要被他们家人打死,还不如我先下手为强,先送这帮贱人下地狱,我一条命,换他们家七条命,外加两条狗,不亏!”
反正吧,从那以后,但凡是这类家庭纠纷,只要是当地人自己觉得“讨回公道”了,派出所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随他们去了。
不然还能怎么办?
你们男方家要是觉得人家女方家冤枉了你们,可以去法院起诉嘛。
或者干脆带人打回去?
周茂的那个“前亲家”当然不敢打回来,更不敢去法院起诉。
心怀鬼胎的人,比任何人都知道错的其实是他们自己。
第354章 古代版的洪世贤
有卫昇亲自出面,给周茂家请到了国内TOP级别的妇产科专家。
搜索的提交是按输入法界面上的确定/提交/前进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