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连您以上行为都喜欢,您还怀疑我不喜欢您吗?阁下。”
李离愣住,抬头看向兰斯,却见对方也正表情认真地看着自己:“阁下,您总说您的家乡有更优秀的人值得我喜欢,是觉得我喜欢您,也是因为您认为的那些寻常普通的优点?”
“可我不是,或者说,不全是。”
“我欣赏您面对荣华富贵的冷静不贪婪,却更喜欢您经常因为我而显露出的那点羞赧,我欣赏您拥有雄虫身份却不滥用特权,即使占据主导地位也始终尊重我,尊重所有雌虫,但我更喜欢您明明想□□,却还要装出一副您不想,这不是您的想法的模样。”
他称赞过李离的假花,但他更喜欢李离幼稚的拉勾,他也夸过李离的厨艺,但那次他毁了厨房,李离生气一整天不搭理他的样子更让他心痒。
好吧,兰斯承认,自己是有点恶趣味在里面,但这并不妨碍他真的喜欢李离。
李离的优点只是兰斯可能喜欢他的基础条件,真正让兰斯喜欢的,反而是那些“不优秀”、“不完美”。
寻常普通的优点,和杂乱在优点缺点中的特点,组成了李离这个人,这个无法替代,被兰斯喜欢的人。
兰斯喜欢李离,从来不是因为他与其他雄虫的与众不同,只是因为他是李离而已。
李离只觉得自己的脸越来越烫,自己的心仿佛时而在冰水里,又时而在熔岩中,冰火两重天,一会儿觉得兰斯好欠揍,羞得想跑,一会儿又觉得兰斯真好,说话真好听。
但一切都一切,都指向了一个结果,兰斯真的喜欢他。
并不是在扭曲世界中的最佳选择,也不是因为他那些寻常的好。
是因为性情、他们的经历、他们的相处。
是因为李离就是李离。
李离之前觉得,兰斯应该因为样貌品行成就经历喜欢一个人,可真正的喜欢哪里分得清这么清,兰斯喜欢李离,有这些原因,又不仅仅是因为这些,也不完全包括这些,本就是杂乱无章的,就像李离此时混乱的心跳和心情。
但兰斯喜欢李离,毋庸置疑。
曾经李离觉得是天方夜谭,觉得自己永远也得不到的那份独属于他的喜欢,他得到了。
李离随着心跳一起抬头,便见兰斯始终看着他,视线不曾转移。
第一次面对喜欢自己的对象,李离浑身都充满了紧张,简直手足无措,明明很想将最好的一面展现给对方,却又想起自己自兰斯面前,早就没什么形象了。
思及此,李离忽然就平静了,好像,丢脸丢成习惯,无论面对什么情况,似乎也不算什么了。
“少将,您喜欢我?”他再次问。
“当然。”兰斯不吝于回应。
李离想笑,堪堪忍住,“可是,您从前不是怎么也不愿意和雄虫结婚?”
“喜欢我,岂不是束缚了自己?”
他以为兰斯不会愿意接受这种情况,毕竟他从前是那样的坚定。
“为什么喜欢你就是束缚?”兰斯皱眉,以前不愿意结婚,仅仅是因为不愿意,可他即便喜欢李离,也不代表就会被李离束缚,不代表他会因为李离而对自己曾经的坚持有所退让。
“您会因为我喜欢您,而改变对我的态度吗?”
李离摇头。
兰斯笑,“我也是。”
“所以有什么问题吗?我们依然是自由的。”
李离以为兰斯生活在这样的世界里,对于感情会很慎重,是那种即便真的喜欢谁,也不会立马表示,而是自己斟酌衡量,等到感情达到一个足够的高度,才会坦然面对接受与表达。
但实际却并非如此。
兰斯不愿意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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