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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便奔跑起来。

谭知静站在原地等待着,用目光迎接他。

余初奔至谭知静面前,停下来,呼吸急促。他用视线亲吻谭知静的脸部,亲吻他的嘴唇、领口,亲吻他风衣上一颗一颗的金属扣子、他垂至膝部的衣摆、他笔直的裤腿、他闪亮的皮鞋鞋面。

余初不能自已地蹲了下来,有些茫然地伸出手。他曾经在日记里写过,他渴望跪倒在知静哥哥的脚下,想伏到地上抱住他的小腿,亲吻他的脚面。他还写,自己就是谭知静的小狗,脖子里永远拴着谭知静给他的绳子,只要知静哥哥轻轻一拽绳子的那头,不管多远,他都会迫不及待地跑过去。一想到所有这些不加掩饰的卑贱和狂热都被谭知静看到了,余初就觉得承受不了。谭知静说得对,他不是害怕变成谭知静的小狗,他只是害怕当着谭知静的面承认这一切。

他伸着手,不知要碰触哪里,眼前的裤管和皮鞋有着奢侈的线条与光彩。但随后,他的手坚决起来,用力握住了谭知静的脚踝,平整的裤管也被他握进手里,攥出深深的褶皱,小拇指所在的手的那侧贴着锃亮的鞋面,稍微有些凉,正好安抚他燥热的心情。

谭知静没被握住的那只脚向后撤了半步。他也蹲了下来,和余初一样,压低的那只膝盖抵在地上。他轻轻地握住余初的手腕,喊了一声他的名字:“余初。”

余初总觉得谭知静像一尊雕像,也许不是主要因为谭知静的气质,而只是简单地因为谭知静的躯体于他而言就如古希腊雕像般完美。

谭知静越来越少像以前那样勒紧他,也越来越少用上牙齿;有时激情冲上顶峰,又按捺不住地咬他,也只是上下齿叼住他的一块肉,只有适当的疼痛,而不会留下血印。

余初倒是一如既往地钟情于吻谭知静,吻遍他身上每一格的皮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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