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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8章 后记/番外 ——喜欢

谭知闲家里养着猫,是鱼丑丑头胎中的一只,典型的三花长相,颇有个性:对家人热情,对生人冷漠,对偶尔来访的客人一概不见。所以余初最初只是耳闻,跟谭知静过去蹭过几顿饭后才一睹其真容。

鱼丑丑的大女儿叫“喵喵”,媛媛起的名。那时候小姑娘刚开始学说话,词汇量有限,跟着小奶猫学会“喵喵”这个词,当即便用上了。

余初夸媛媛会起名,比舅舅起的好听。谭知静在一旁听笑了,教外甥女“年年有余”的两种写法。

喵喵认可余初家庭成员的身份后,对他明显比对谭知静更热情。每次他们过来,喵喵先是绕着谭知静的小腿蹭一圈,以示欢迎,之后就一直黏着余初,攀着余初的腿站起来,朝他“喵喵”叫,求抱,一旦余初弯腰将它抱起来,就别想再松手,撸猫的动作也别想停。

知闲用猫作理由,把余初固定在沙发上,不让他总试图往厨房跑。姐姐知道余初心疼谭知静的手,轻易不让他进厨房。做饭的手总要沾水,有洁癖的人做起饭来更是不停洗手,他们两个平时如果是自己做饭吃,都是余初大包大揽,知闲就想让余初在自己这里享享福。

余初也能懂知闲的好意,说:“姐,知静做饭不开窍,但是打扫卫生可是一流。”表示自己并没有受委屈。

谭知静就说:“打扫卫生没有技术含量,还是做饭更难,也更辛苦。”还告诉知闲,他打算搬个家了,现在住的房子厨房太小,两个人站里面都旋不开身。

知闲一本正经地问:“你不是不会做饭吗?小初做饭的时候你还进去挤,那不是捣乱吗?”

谭知静面不改色地回道:“我是给小初打下手。”

当着知闲的面,余初是脸皮更薄的那个,脸上微微泛起红。姐姐就不逗他了,笑着说让他们有空常过来,多做两个人的饭不麻烦,媛媛喜欢和余初玩儿,老爷子也喜欢热闹。

媛媛喜欢余初是真的,可老爷子并不喜欢热闹。老爷子只是高兴看到谭知静越发频繁地与家人走动,而不是总自己一个人待着,性情也日渐开朗。

这其中余初所起的作用,老爷子究竟猜到几分,他人都不得而知。也许已经全猜到了,也许丝毫没往那方面想了,没人知道。老爷子只是每次都问:“小初来不来?”和谭知静说:“把小初也叫过来。”

小初是与母亲在都市相依为命的小老乡,以老爷子的为人,仅这一点就足够让他关心余初能否吃饱穿暖,让他总想把人请到家里来吃顿好的。所以没准是谭知静沾余初的光,每次他们过来,谭知静的父亲就也会下厨露一露他过去在炊事班战友那里学来的手艺,那是谭知静从小就爱吃,但鲜有机会能吃上的味道。

谭知静身边的每个人都擅长做饭,父亲,姐姐,姐夫,还有小小年纪的余初,做菜都好吃极了,还各有各的特色,甚至连年纪更小的媛媛都会烤饼干,最近还想和余初学烤蛋挞。

只有谭知静本人是例外。和余初在一起后,他特意学习过做饭,向余初请教。但他确实缺乏这方面的天赋,余初也不是诚心教他,导致他一直都学不会,像是卡了bug。

余初觉得这也许就是上天特意给谭知静设置的弱点,否则人又不是神,怎么能真的完美无瑕?

这一隐秘感想被余初写进日记里,所以谭知静也看到了。他那时才知道,原来自己千疮百孔,在余初眼里竟是完美的。

吃饭的时候,喵喵也要趴在余初腿上。余初的一只手拿着筷子吃饭,另一只手还要撸猫。

媛媛和余初认真讨论,为什么同样是客人,喵喵更黏余初,而不是谭知静。

余初说,可能是因为他经常抱别的猫,身上沾了别的猫的气味,引起喵喵的好胜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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