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谭知静点头附和,说工科多实习有好处,脑子里想的是,余初已经读完研二了,也找了暑期实习,就是不知道余初去实习主要是为了增长技能还是为了赚钱。

余初这些年应该过得不算差,起码他的朋友圈里展示出来的是这样的。

似乎从刚认识余初那会儿起,从余初还是个表现欲旺盛的小少年时起,余初就不是一个喜欢在社交平台分享生活的人。后来余初换了手机号,他找到那个号码,自然地加了新号码的微信,看到余初依然很少发朋友圈。

他会发有关奖学金的事,感谢学院,或者感谢学校;他还会发一些学校为贫困生准备的兼职岗位,或者校外的兼职岗位,都是为了帮助有需要的同学。到了大三那年,余初在朋友圈发了有关跨专业考研的问题,有几个备选,谭知静挨个分析了一遍,还多余托人去打听,都是各有利弊,只能当事人自己去衡量,用不着他置喙;后来也是通过余初的朋友圈,他知道余初最终选了哪个学校、哪个专业,知道他积极备考,过了初试和复试,知道他进了心仪老师的实验室。

两个月前,余初开始找研二暑期的实习,申到了两个职位,在谭知静看来都不错,区别也不大。最终余初挑了实习工资高的一个,前阵子已经正式开始上班了,上班后只在朋友圈抱怨过一次离学校太远,跑来跑去很麻烦。

那时他没有多想,这会儿看着饭桌对面这张完全不用为生计发愁的无忧无虑的青涩脸庞,谭知静开始想象余初现在的模样。

余初不经常发朋友圈,可这么多年加起来,实际也发了不少,却没有一张他自己的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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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初快来给知静哥哥吹吹手手,知静哥哥要把手洗烂了。

第67章 好久不见

谭知静如今开的这家公司规模不大,不过往里面塞一个学生工还是很容易的,全凭他一人说了算。

他的合伙人,他从前的教授,是纯粹的科研人员,只管研究,别的一律不操心;那些耗费心力的活,比方找工厂代工,找客户拉订单,都是他来负责。

教授平时也不管公司里的事,都是他每天去公司看看,一来二去就和姐夫领导家的那个孩子熟稔了。

小男生姓齐,谭知静就叫他“小齐”。最初的腼腆忍耐过去之后,小齐逐渐展现出性格里的热情与大胆。当然,谭知静也想过,也许这是那个年龄段常见的特征,只是他从前不知道而已。

本来他去公司的时间是不定的,但是小齐为了能和他一起下班,蹭他的车,每天早早就去公司打卡凑工时,这样无论他几点离开,都能名正言顺地和他一起出公司。

谭知静也不一定下班就直接回家,但无论他要走哪个方向,小齐总能找出理由和他顺路。

几次下来,谭知静受不了了,冷脸起不到作用,便只好明白告诉对方,说自己心里有人,近几年都不会有恋爱的打算。

小齐和他装傻,说就是因为天太热不想挤公交,想蹭他车里的冷气,没别的意思。

谭知静不想让姐夫在领导那里为难,既然已经说清楚了,也犯不着两个人一起装傻,干脆每天下班时就捎上小齐,把人送到了再给车里消毒就行了。反正只有一个暑假的功夫,两个月都不到了。

小齐送给他一管药膏,治愈伤口的。

他当然能察觉到小男生总偷看自己的手,在公司的时候,开车的时候。他的手想不让人留意也难,手背上细密的小裂口龇着深红的血肉,没有裂口的地方也不正常,常年泛着红,而且干燥粗糙,看起来像是得了皮肤病。这问题已经开始困扰他,出门见人的时候,第一次握手,他总能感觉到对方的迟疑,须得解释一句,这是去年冬天的冻伤留下的后遗症,不是传染病。

他上网查了一下那管药膏的价格,然后网购了一只蓝牙鼠标,当做给小齐的还礼。

小男生收到鼠标后爱不释手,问能不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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