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珍珍被她们看得不是很自在,有些气虚地出声说:“写得……不是很好……”

“这还不好?”阿雯率先出声。

“不好报纸和杂志能登?”李爽立马接上。

把手里的报纸放下来,李爽看着珍珍说:“你藏得可真够深的呀,大作家。”

听到“大作家”三个字,珍珍脸刷一下红了,拍一下李爽道:“不要瞎叫,我可够不上作家这个称呼,我就是随便写着玩嘛,文采和思想深度都很有限。”

阿雯说:“我觉得都挺好的啊,你这大学还真没白去。”

珍珍又笑起来,“是没有白去,在我的世界里打开了一扇新的大门。”

李爽和阿雯都为她感到自豪和高兴。

但两人没有过分表达,李爽说:“这饭我必须得去吃!吃西餐!”

阿雯跟着道:“那我当然也得去,我还得喝红酒!”

珍珍笑,“全都管够。”

***

四月的天,最是温暖舒适。

李爽阿雯和珍珍各自打扮一番,穿着裙子一起出门去西餐厅。

这场景与七年前相似,但又非常不一样,微风从裙摆上带走的是七年的时光。

三个人到西餐厅里坐下来点菜喝酒,谈天说地。

借着酒意说话最多的还是阿雯,因为比起李爽和珍珍,她觉得自己这些年过得最苦最憋闷。要不是珍珍搬过来陪着她,她这辈子可能早完了。

珍珍和李爽让她痛快倾诉,并跟着她一起同批她的婆婆。

把兴致给说起来了,自然也一起痛批柳志,毕竟阿雯之前受的那些委屈,说他一点责任也没有,那是不可能的。当然了,该肯定的地方还是要肯定的。

痛快地说完了,心里也就完全舒服了。

三个人喝得微醺地出西餐厅,牵着手往家回。

在月光的照拂下,三个人趁着酒兴唱点欢快的歌,歌颂友谊万岁!

阿雯是三个人里最小的,也是最没有安全感的。

她拉着珍珍和李爽的手一遍遍地问:“再说一遍,是不是一辈子的好朋友啊?”

珍珍和李爽看着她一遍遍地回答:“是!必须是!”

人啊,一辈子能遇到掏真心的人就那么几个。

如果遇到了,不管是爱人还是朋友,就握起手走一辈子吧。

***

一辈子有多长呢?

对于狗来说,一辈子也就是十来年而已。

这一年入春了以后,大白的老态较之之前更加明显了。

大概越老越像个小孩儿,它近来变得越来越粘人。

白天只要珍珍在家,它就匍匐在珍珍的脚边,安安静静的不发出一点声响。

珍珍知道它老了不爱玩儿了,便就以这样的方式和它互相陪伴。

她坐在桌子边看书写东西,累的时候就去摸一摸大白,大白会冲她摇摇尾巴。

***

四月临尾。

时间逼近初夏。

校园里的学习氛围越来越差了。

和那些年轻大学生比起来,珍珍毕竟年龄大,心态更沉稳一些。

她不让自己受学校里氛围的影响,仍旧按着课表上课,做自己该做的事。

再普通不过的一日,珍珍推着自行车卡着点出门去学校。

大白迈着缓慢的步子送她到胡同口。

珍珍上车之前,照常回头跟大白说一句:“我走了,快回去吧。”

说完她上车走人,但在骑车出军属院大门的时候,她突然发现大白没有回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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