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指又扣在了一起,这次是钟莹主动的,她抬头看着晏宇:“一辈子吗?”
“嗯。”他只发出一个音节,却重重点了头。
她又在问他要承诺了,即使知道二十岁的承诺并不可靠,钟莹还是想要,听到肯定的答复心里特别甜蜜舒坦。在财富降临之前,她必须靠爱情的滋润才能撑过贫穷而漫长的等待。
一辆银色的轿车从他们身边驶过,两个人已经快走到校门口,晏宇说要去中发电子买点东西,逛一个多小时就可以去吃晚饭了。
钟莹已经想好去哪里约会,上次被许卫东引去火锅店错过了黄昏的儿子,今天就去那儿,她始终惦记着要和晏宇搞点小情调呢。
银色轿车驶出三十米,就快驶近校门,忽然又往回倒车,一直倒到他俩的身旁停下。车窗摇开,露出一个地中海发型的脑袋,和一张微胖戴眼镜的面熟脸。
“这位同学,你是人大的学生吗?”
晏宇拉着钟莹停下脚步:“什么事?”
车窗里递出一张名片:“我是城影厂摄影师贾忠平,应你们学校邀请来拍校园挂历的,刚才发现这位女同学形象非常好,不知道有没有兴趣来做摄影模特?我的作品多应用于挂历,报刊杂志上,反响还是比较好的,你们可以去打听一下。如果有兴趣的话,就打名片上的电话联系。”
晏宇还没说话,钟莹突然道:“不露脸平面照,多少钱一张?”
贾忠平微怔:“呃,如果你愿意来当模特,是不用支付费用的,所有照片我都可以免费给你一份。”
“我是说,你拍我,给我多少钱一张?”
48.想你二十四小时 [VIP]
八十年代中后期提出了推进全民普法工作意见, 九十年代初还处于起步摸索阶段。此时民法典尚未颁布,百分之八十的老百姓都不知道什么叫“自然人民事权利”。对个人利益的概念大多停留在财产方面,而对诸如名誉权, 肖像权,隐私权之类权利的保护,并不重视。
就像摄影社的同学认为,我拍你一张照片犯法吗?拍了不犯法,让被拍者永远停留在底片上他告不了你。但不经本人同意将照片洗出来就侵犯了“肖像制作专有权”, 更别提随意拿出去传播, 展览,投稿, 获利了,妥妥的违法行为。
遗憾的是, 现在的民众法律观念淡薄,没有形成万事签合同的习惯, 很多时候不知道自己的权益被侵犯, 或者迷失于蝇头微利之中, 还以为占了便宜。
“我给你钱?”
钟莹看贾忠平的表情,就知道他对她提出这样的问题很诧异, 便也作出惊讶的样子:“你请摄影模特工作,不用付工资吗?”
当然要付。贾忠平是有单位的人, 他每年都必须按照上级部门的要求拍摄一到两种挂历,交由指定的出版社出版。但同时他也接私活,和一些小出版社合作发行娱乐性更强的挂历,或者给杂志刊物拍一些尺度较大的照片, 比如泳装美女。
美女易寻, 泳装难拍, 很多女孩愿意免费给他当模特,就是看中了能上杂志上挂历,有出名的机会。但是想说服她们在镜头前展露姣好身躯,就非使钱不可了。
他上下打量钟莹,这个女孩儿清纯漂亮,气质出众,身材也绝好,他在后视镜里看了一眼惊为天人。出于摄影师的本能,就想把这种美记录下来,以后有合适的杂志需要,也可以让她露露脸,体验体验做小名人的感觉。不过,既然她谈到钱的话,那拍摄范围可就要扩大了哟。
“如果你愿意做模特,我给你五十块一天。”他笑得很亲切。
钟莹也笑:“造型自定,不拍正脸,不做任何我不想做的动作,一天工作时间不超过两个小时,所拍照片不经我本人同意不得传播,拟个合同双方签字,按手印,盖单位公章。日薪五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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