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怀谦一问她就交代了,“我现在不是在做卖鸡的生意嘛,我没有河运的人脉,是小文哥帮我联系的。”
章秉文的父亲在跑河运,以前许怀谦他们来京城科考,还是坐他的船上来的呢。
“我也没什么好感谢他的,我就想着,他要是也来,我就做个风筝感谢他吧。”至于请客吃饭,太俗了,章秉文一年三百六十五天,有一百多天大概都在他家吃的,剩下还有一百多天,是别人请他在外头吃饭。
陈小妹觉得她要是请他吃饭的话,没有诚意,还不如换个别的。
这风筝就很好,不贵,又能玩,还能开心一阵子,多好。
原本许怀谦没打算请章秉文的,但陈小妹这样一说,他突然觉得让他出来放松放松也好:“行,到时候帮你把小文哥也叫上。”
“好!”陈小妹听到许怀谦要把章秉文也给叫上时,开心了,脚步欢快地去拿做风筝的材料了。
许怀谦画画不行,但动手能力还是挺厉害的,一架风筝而已,他带着孩子每天处理玩公务,就一点点的手把手带着他们做。
做了十来天,给每个小朋友都做了一架。
而商部那边,有了许怀谦和陈家人的加入后,陈烈酒也更有信心去找师傅了。
阿秀,是一个绣娘,今年四十岁了,一手刺绣的技能了得,但为了刺绣,她也牺牲了很多。
终生未婚。
因为教她的师傅说过,做绣娘这一行,要想做成顶尖的绣娘,就最好不要成婚,生了孩子后,各方面的能力都会下降,眼神也会不太好使。
阿秀想做最厉害的绣娘,就一辈子没有成婚,她也确实做到了,成为了一个很厉害的绣娘,一副绣品,能卖几百上千两不等。
但这怎样?
在这个必须男婚女嫁,看中子嗣的时代,她这种行为是怪异的,是不合群的,是招人唾骂的。
唾骂的她的人,无非就是那种把子嗣看得比命还要重要的人:“这女人啊,结婚生子,就是这辈子最好的归宿了,找个好男人,再生个听话乖巧的孩子,比什么都强。”
“她这不成婚,挣这么多钱有什么用,到老了,不能动了,连个伺候的人都没有,烂在家里恐怕都没有人知道,多可怜啊。”
“就是,就是,我家儿子五岁就能帮着摘菜,烧火了,她还一个人孤苦伶仃的,别看她家亲戚天天上门看望她,看上去亲热巴巴的,这是指望着她死之后,好从她手里抠些好处呢,她要是没这么会挣钱,看谁搭理她。”
陈烈酒去找阿秀的时候,在巷子里就听到了一堆阿秀的闲话。
他看出了,这阿秀脾气挺好,邻居这么说她,她都不支一声,颇有种面团捏的性子。
但不管别人说什么,陈烈酒还是打着伞从这群人当中走了过去。
要面见人,陈烈酒今天穿得很张扬,一身绸缎做的红衣,腰间抓着一枚玉坠,配合着手上打的一把红梅伞,颇有种大家公子的即视感。
但当他的伞扬起来,看到他眉宇间的红线,大家又觉得格外的突兀。
这么张扬有气质的男子却是个哥儿,一瞬间在屋檐下说人闲话的人都止住了嘴,全都好奇地看着这个突然出现在他们巷子里的贵公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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