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我可疼死了,怎么办?”陆远快速地给林行知脱下湿衣服。
林行知乖乖地跟着陆远的动作脱掉衣服,露出里头纯白的胸衣,紧紧贴着肌肤,透出那诱人的两点红。
陆远咽了咽口水,继续脱掉那些衣物。他想着要在林行知清醒时候才能动手,让他能一直记得,而不是留一段会忘记的回忆。
林行知见他皱眉,以为他疼,着急起来问:“那怎么办啊,有没有止疼药?”
“有,哥亲我一口,我可能就止疼了。”陆远狡猾地引诱小醉鬼。
林行知点了点头,立马捧起陆远的脸,快速地亲了一口,空气柱发出令人害羞的“啵——”声响。林行知被脱得赤条条,也没有发觉,还捧着陆远的头,关心着他:“现在呢,还疼吗?”
外头的雨打在窗户上,房间里的灯光开着朦胧的暖黄色,外头的惊雷在远处劈下,疏忽一道闪电,照亮了屋子里所有的物件什,晃出飘荡的影子,影影绰绰,如同在一场夏日暴雨的幻梦,像是幻影错片交叠,叫人不真实,在悬浮。
林行知的漂亮的脸蛋瞬间被点亮,雨水让身体湿润,冷得有些发白,看起来洁白无瑕,阴柔冷白的美。
阴柔听起来不像是形容男性的词语,那其实是美的模糊,模糊掉性别,模糊掉偏见,让人感官愉悦,心理乃至灵魂的愉悦。
他曾看过王小波的《似水柔情》中的一篇文,模糊间想不起完整的句子,大致意思是一个人如果是想被爱,那他就是女人,如果是想去爱,那他就是个男人,做男人还是女人,这是最不重要的问题,尽管爱就好。
人都是贱的,特别在爱情里时候,会变得卑鄙,用上点小伎俩。他其实也是贱的,是林行知身边下贱的流氓,用了不计其数的谎言和小伎俩让林行知开始离不开他,关心他,甚至喜欢他。
他从一开始就爱上林行知的声音,面容,身体,到整个人的全部。他爱他偷看自己的眼,爱被亲红的唇,每一处都令人欢喜,想要打上自己的记号。
他打从一开始装作纯良无害的小狗靠近这只孤狼,没想到最终是狡猾的狐狸叼着纯良的小野兔回来自己的窝。
一早就抱着不纯洁的目的瞄准了自己的“猎物”。
陆远的手指轻轻触摸起来有些冷,像是嫩豆腐,但靠近光源时候,身体薄薄地贴上一层昏黄的气氛,看起来是暖和又舒适。他身上没有多余的黑色毛发破坏肌肤的美,每一处骨骼肌肤都好似完美无瑕,精准比例的肌肉线条让人不仅仅想要触摸,还想要舔抵,让线条变换起来。赤裸的身体,像美型的少年雕塑,叫人产生无限的爱去纠缠。他单纯的眼睛里的喜爱和关心在酒精诱导下不再躲藏,看得陆远也无处可躲。
听外头雷声,雨声,树叶沙沙声,交织在一起的混乱无序,胡乱拍打扰乱陆远的心弦,呼吸声愈加加重,心跳声逐渐比任何声音都要大,独自营造出一处空间,唯有他们两个人能实实在在的听见。
现在林行知是不是喜欢他?
陆远不愿在浪费时间去思考这个问题,如果林行知会忘记就忘记吧,多喜欢一秒,多在一起一秒都是赚到,何必苦恼现在喜不喜欢这个问题,直接全部按喜欢处理。
现在的他想用每分每秒都跟林行知接吻和做爱。
“不够,还疼,再来。”陆远用了点狠劲,扣住林行知的脑袋,与他热吻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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