脑仁一酥。
“叫我名字就行了啊,干嘛突然要起称呼?”
于情于理他们都不是能进一步的关系,兄友弟恭的场面不需要在他们之间上演。
“听起来更亲近一点。”荆丛辙还真说了。
曲笙果然没办法礼貌对待对方,很快破功,说:“我们为什么要更亲……”他话说到一半,停住。
“……你听到我们在大厅说的话了?”
荆丛辙的面色如常,“门是敞开的。”
曲笙抿唇,“那也要刻意听才能听到。”
“是。”
噢,就这么承认了。
曲笙的神情复杂,“你这样怪渗人的。”
荆丛辙闻言眨了下眼,曲笙敢打包票,他就是故意的,眨了一下眼。
“是么。”荆丛辙说,“所以你才害怕我?”
作者有话说:
辙哥的眨眼是学笙笙的,学人怪哥哥!
你喝醉了?
曲笙咽咽口水,反驳:“我什么时候怕了你?”
荆丛辙看着他,眼神足以说明一切。
曲笙不甘示弱地看回去。
少年时期没能解开的惑,只能留在过去,没办法再突兀开口得到谜底。
荆丛辙肯定不会告诉他那些淤痕从何处来,就像他那时也未曾跟荆家人说起自己喜欢的乐器从来不是小提琴,而是吉他。
两个人还在僵持,楼下传来响动,听到声音曲笙转过头,“荆叔叔好像回来了。”
荆丛辙起身,对曲笙说:“你可以继续待在这里。”
曲笙狐疑地看着他,“你是不是诈我?”
荆丛辙的脚步一顿,调转在曲笙面前,“我诈你什么?”
曲笙扬着头,从荆丛辙的角度看下去,标准的桃花眼,鼻尖挺翘,嘴唇薄厚适中,说话声音柔软……
但和小时候不一样了。
在荆丛辙的印象中曲笙是和家里那只拉布拉多犬一样的存在,闹腾的时候全家人都会注意到,安静的时候只有爷爷还记得。狗很乖,爷爷让做什么就做什么,曲笙也很乖,爷爷喜欢这个战友留下来的小孙子。
曲笙说:“荆叔叔回来,我不下去打声招呼,这合适吗?”
而现在他长大了。
在荆丛辙看来还是一副不聪明的样子,心思好猜,情绪都写在脸上,就因为如此才生动鲜活。
荆丛辙点点头,说:“那你跟我一起下去。”
曲笙又不愿意了,想了想,别别扭扭:“我走你后面。”
荆丛辙没有异议。
曲笙在他身后不确定地问:“你刚刚是不是偷笑了?”
荆丛辙说:“没有。”
曲笙侧身探头,想要再看看。
荆丛辙停下来,有所准备一般握住撞上他后背的曲笙的手腕,低下头去,“看清楚了吗?”
他眼看着对方的脸从耳廓开始红起来,眼下都带上淡淡的粉,睫毛颤巍巍地抖两下,还要嘴硬说:“不好意思啊,我视力不太好。”
荆丛辙说:“可以理解。”
曲笙:“……”
生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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