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笙十四岁才开始学习小提琴,拉得跟锯木头一样难听无比,也不敢说自己不喜欢,指节长茧、蜕皮,再长茧,在疼痛中忽然悟出一些道理。
荆丛辙夜里不睡觉和狗待在一块,是不是也不喜欢拉小提琴?
那他喜不喜欢钢琴,喜不喜欢那些排到满的课程,喜不喜欢被众人架在一个期望的高值上无法下落的生活?
曲笙不知道。
他只知道自己不喜欢,所以在学校里偷偷报了一个社团,开始学习自己比较感兴趣的吉他。
而在荆丛辙眼里,自己这个半路冒出的“弟弟”实在有点笨笨的,语文历史只考过分数线,每天还美滋滋乐呵呵的。
曲笙是无忧无虑的笨蛋。
而做笨蛋没什么不好。
只是他们注定平行。
可偶尔……很偶尔的时候,曲笙不得不承认荆丛辙是懂温柔的,就像十六岁那年他嘴贱惹出的麻烦,荆丛辙二话不说去揍那个高年级男生。
事情闹大,荆琒责备他,他走出房间跟曲笙说的第一句话是:“吓到你了?”
他不认为曲笙有错,不认为他不该挑衅。
是对方先拽住曲笙的衣领让他害怕了,因此荆丛辙挥拳时没有一丝犹豫。
那些温柔照拂过他。
这要曲笙怎么不心动。
冰箱门打开的那一刻,光晕落在荆丛辙的脸上,冰过的酸奶递到他手中。
他曾为这一瞬心动,又在冰箱门关闭后,光消失的这一瞬重新回到沉寂的夜晚中来。
就像摆在餐柜的麦片零食,果盘里切片的菠萝和厨房的醒酒汤。
它们的意义在于哄小孩儿,而曲笙已经不是小孩子。他成年后做的第一件事是去打耳洞,因为看上一副很炫酷的耳坠,放在现在看那耳坠就是非主流。
可那时候的他喜欢,他想要,他怕疼也要去完成这件事。
荆丛辙和他不一样,他稳妥、牢靠,向来只做对的事。
他们注定不能相交,更不必为了对方各退一步……
第二天早上七点,曲笙的房门被敲响。
室内一片寂静。
一分钟后卧室的门被打开。
曲笙又一次从床上翻滚下来,不过被荆丛辙精准接住,扑进对方坚实的胸膛。
曲笙在床上坐了好一会儿才缓过来,“我记得我锁门了。”
荆丛辙点头表示认同,“我有钥匙。”
曲笙:“……这合理吗?我可以报警吗?”
荆丛辙望向他的神情甚至有一秒称得上是无辜,“可这原本是我的房间。”
作者有话说:
小剧场:
对待小朋友的
搜索的提交是按输入法界面上的确定/提交/前进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