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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么看来,那个县城原本的名字确实不重要,也确实该叫刘县。

裴地跟鲍地也没好到哪里去。

裴地更是夸张,此地五分之四的土地都归他家所有。

鲍地明面上看好点,可仔细看看就知道,他家不比另外两家强。

这几家所在县城的名字,怪不得以他们名字命名。

要知道纪炀那个时空的大贪官和珅,名下土地八十万亩,已经让人震惊。

这种边陲小地,还真是无法无天。

一个县的土地几乎都归他们所有,怪不得他们肆无忌惮。

那问题也来了。

刘家“租”种官田五十万亩。

裴家“租”七十万亩。

鲍家“租”六十一万亩。

那租金呢?

又租了多久呢?

答案是,不知道。

租金是多少,不知道,租了多久?百十年吧。

册子呢?

上次兵祸起,毁在兵祸的一场大火里。

如今账册都化为灰烬,找不到了。

只留了当初签订了跟三家的百十年契约。

此时用扶江县那个法子,说他家多占土地,超过承平国律法规定的亩数肯定不行。

先不说他们听不听,现在都说是租了。

再者真提起那事,就是撕破脸。

在扶江县还能强行押走,此处?此处是他被押走!

除开这些,这些经年的地主,早有逃避此事的方法。

甚至有专门的称呼。

把自己名下过多的土地寄在佃户奴仆,亲朋邻居名下,逃避律法追究,这叫“花分”。

再或者找个有官身的人户寄存,又叫“诡寄”。

当初扶江县那几户人还没来得及做这些事,火刚烧起来,就被纪炀掐断苗头,这才好办。

而这里的情况?

那所谓大火,不过明明的阳谋罢了。

哪个知县敢深究?

裴县令见纪炀合上册子,脸色不算好看,似笑非笑看向他:“裴家是不是有内鬼。”

不等他问,纪炀就道:“明明裴家的耕地更多,每年的粮税却是三县里面最少,少得太多了,你家估计有人吃钱。”

这是肯定的。

裴家不善经营,里面肯定有人吃钱,裴家人自己都知道。

但每年这么多田地,足够他家花销,足够养私兵的,那就行了。

可纪炀此时说了个数字:“我算了下。约莫被贪下这么多银子。”

“只是一年的差额。”

熟知裴家事情的裴县令脸色一变,找了借口匆匆离开。

此时要说一下裴家的帐怎么算的。

首先,裴家弄来大批土地,“雇”来大批百姓替他们耕田。

耕田收入十之有八要收入自己囊中。

一分当贿赂给官员,一分给百姓。

剩下的八成全归他家所有,这八成里,他家默认确实有人贪墨,但总以为会贪墨个一两成,都在裴家容忍跟默许范围之内。

可经纪炀估算。

他家那内鬼,贪墨了至少四成。

也就是跟裴家对半吃,甚至比裴家自己吃得还多。

这便远远超过裴家容忍范围了。

不说民田,单官田内鬼一年的贪墨就在十万两上下。

十万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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