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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原地。

反观陈慎之这个“富贵之人”,倒是有模有样的卷起袖袍,净了净手,准备开始理膳。

嬴政侧身挡住刺客的视线,低声对陈慎之道:“你当真要为那些刺客理膳?”

陈慎之手脚麻利,将陶土罐子里的米倒出来,舀了一些清水开始洗米,又将甑甗放在火上,加了一些水做锅。

嬴政又道:“你当真以为,这些刺客食饱喝足,便念了你的好儿,不杀你了?”

陈慎之将米掏了两遍,手上的活计不停,道:“刺客拿钱办事儿,除非你现在能拿出比买主更多的银钱,否则一顿米饭如何能将他们反水?”

“你也知道这个理儿?”嬴政反诘。

陈慎之一笑:“你便不想知道,买主是谁?”

嬴政眯起眼目,似乎在思量什么。

陈慎之又道:“左右也是等着买主,找点子事儿等着,总比干等着强,若是干等着,指不定那些刺客怎么琢磨你我。”

“再者说,”陈慎之挑眉看向嬴政,道:“二兄发现你我不见,必然会来寻人,拖延时机便是。”

刺客夜袭野民的屋舍,章邯是带着手下兄弟的,必然很快反应,山砦距离出事的地点不远,章邯寻来只不过是时间问题。

陈慎之说话期间,也没停下动作,将米饭蒸上,又去准备食材佐料。他准备做一道炒饭,用鸡蛋、肉丁等等辅料,将米饭炒得金黄喷香。在现代,炒饭可谓是家家户户必备的家常菜,虽看起来平平无奇,简单平庸,但每家每户的炒饭各不一样,从佐料到食材,从米饭的软硬程度到鸡蛋的多少,各不相同,炒饭的门道可谓是博大精深。

在腹中饥饿之时,普普通通的炒饭最能激发幸福感与满足感。

“刺啦——”

陈慎之等米饭蒸熟,将猪油下锅,随即将鸡子磕碎,金灿灿的金蛋液打入锅中,等鸡蛋差不多熟了,倒入蒸好的米饭混合。金色的鸡蛋遇到米饭,立刻交融起来,蛋液微微裹住米饭,使米饭变得焦香金灿,再放入各种佐料翻炒,咸香的滋味儿立刻扑面而来,蒸腾在山砦的空气中。

“好香!”一面儿监督的刺客立刻被香气吸引了,使劲嗅了嗅鼻子,香!太香了!那是一股子主食的香气,十足勾人味蕾。

炒饭的精髓便在于米饭粒粒分明,不粘黏,这其中的精髓不在于炒饭的肉丁、佐料,而在于米粒本身。陈慎之将米饭炒制的微微蹦起,如此一来米粒变得干松,吃起来口感极佳,随即盛在承槃中,正式出锅。

“来了来了!”

“买主来了!”

金灿灿的蛋炒饭出锅的一刹那,便听到膳房外有刺客大喊着,紧跟着是嘈杂的脚步声,朝着山砦的厅堂而去。

刺客头子连忙迎出来,微微躬身让步,请买主进入厅堂,随即“哐!”一声将厅堂舍门严丝合缝的关闭,隔绝了众人的目光。

“主上。”刺客头子恭恭敬敬的道。

买主并未坐下,凭着室户,站在窗口,门户闭合得严丝合缝,将户外的日头阻拦的严严实实,不透一丝光亮,昏暗的光线遮蔽着买主的样貌,只能看出是一个身量并不如何高大,甚至有些纤细的年轻男子。

买主淡淡的道:“抓到了?”

“抓到了。”刺客头子恭敬回话:“一共二人,一个华服者,另一个家仆,不过奇怪的是……家仆穿着寺人的衣裳。”

买主轻笑一声:“家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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