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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北境最大的修仙门派之一,留情剑派拥有广大的属地,底下有许多凡人村落城镇对其供奉,受其庇护。

望水村就是这样一个村,因为临近留情剑派山脚下的坊市,远离了外界的兵荒马乱,日子过得平静又悠闲。

每天清晨,村里的年轻媳妇便会上山捡柴,让家里男人劈好了晒干,维持家用。还有些半大不小的丫头小子,背着箩筐叽叽喳喳割猪草。

每当这个时候,山林里都会挺热闹。

而最近就更热闹了。

“你看你看,又来了。”

“长得真俊啊,细皮嫩肉的。”

在看到从山脚走上来的人后,年轻媳妇们忍不住嬉笑推搡,你看着我我看着你,眼里都有几分调侃揶揄。其他小子也有点骚动,不知为何跑远了,但又舍不得跑太远,直愣愣在树后面探出个头。

胆子大的媳妇开口喊道:“莫小哥,出来捡柴呢?”

正背着箩筐看路的莫恙抬头,脸上还有些茫然,但眼睛却已经很专注地看在了喊他的人身上。

这迟钝的反应放在旁人身上会显得有些呆,但少年实在过于漂亮,骨肉均停,唇颊丰美,那双眼睛就像两汪凝结的潭水,冷而清,敛着深深的瞳水,偏偏又是琥珀色的,让人想起映照进潭水的晚阳。

瑰丽得让人心绪难平。

这样神仙般的人物,在一月前忽然来到村里,引起了不小的骚动。

刚开始还有不少人觉得莫恙样貌有异,是山里的男狐狸精化的。可后来才发现,这哪里是狡诈貌美的狐狸,简直是懵头懵脑的羊羔!

喊他的媳妇朝他挥挥手,又笑嘻嘻和其他人打成了一团。

而莫恙轻微社恐,和这些人都不熟悉,所以应了一声,就蹲下来闷头捡柴了。

树林每天掉下的枝丫很多,别人捡柴是捡粗的干的,捆回去好烧久一点。莫恙捡的却都是细细的,慢慢掰成小段,放进他的背篓里。

所以别人捆了一大把准备下山了,他才刚刚捡回半背篓。

“我们先回去了,莫小哥,一会儿日头大了,仔细中暑,还是快些回去吧。”有年轻媳妇提醒他,然后呼朋引伴,准备回家干活做午饭了。

她们也不是每天来,来捡一次柴可顶六七天。

几个媳妇一边下山一边闲聊:“你看他捡的,够烧一顿饭吗?”

有人笑道:“所以才天天来啊,我看你最近也往山上走得勤。”

“胡说什么呢!”

“好吧,不说了,也不知道莫小哥最后会便宜了哪个妮子?”

“我看未必,他啊,连柴都砍不动,稀里糊涂的。说家业呢也没有,哪个妮子愿意嫁?倒不如和北山的猎户搭伙过日子,我上次还看见那猎户给他送肉呢!”

“真的真的?”

几人连忙打探。

……

而被他们闲谈的莫恙,继续捡了一会儿,见太阳确实升高了,而且被麻衣和汗水摩擦的皮肤也开始发痒发疼,才背起半箩筐的柴火回家。

下次应该来早一点的,莫恙想,但他起不来。

想赖床。

更想回家。

这个家不是他现在借住的茅草屋,而是上辈子在地球的家,想吃什么在冰箱拿,想喝什么也在冰箱拿,热了吹空调,冷了也吹空调。

而不是现在这样,他想煮个粥,都要先从捡柴开始。

莫恙看着自己被树枝勒红的手,忍不住吹了吹。过了会儿,茅草屋就到了。

他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什么也没有,茅草屋还是村里一户姓陈的好心人家借给他的,避免了莫恙露宿野外。

不过草屋年久失修,只能勉强遮风挡雨,里面什么都没有。

之前莫恙打扫了整整一天,才把它扫干净,然后照着陈家大娘的指点,抱了干燥的枯草垫在地上,再盖上大娘借给他的被子,晚上才睡了个暖呼呼的觉。

莫恙推门进去,看见家徒四壁的场景,抿了抿唇。

他来到灶边,把刚捡的柴火塞进去,然后摩擦火石点火,花了半天,炉灶终于升起了袅袅青烟。

莫恙因为出汗,脸颊都有些红,全身很难受。

他在烧洗澡水和烧午饭之间纠结了会儿,还是选了午饭。

烧水的陶锅也是陈大娘借给他的,导热很慢,莫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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