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妈,我肚子里已经有了大柱的孩子,你们就同意吧,不然再过几个月这事儿就瞒不住了。”
白妈气得浑身发抖。
白小花浑不在意,还继续说:“你要是再不答应,一次次为难大柱哥,我这肚子可就瞒不住了。”
“为难?谁家嫁女儿不要彩礼,我问他要那点彩礼算得了什么,他要是看重你就该给。要不是你要死要活的要嫁给他,我连见都不会见他。”
白妈自问一直疼爱这个女儿,白小花也争气的很,是他们这栋家属楼中唯一一个上了高中的。
眼看着女儿找到了好人家,马上就能过上好日子,白妈心底也高兴的很,她不像别人家重男轻女,指望女儿提拔哥哥,只希望她自己日子过得好就成。
谁知春天那时候,白小花生了一场重病,好不容易熬过去,人却像是烧坏了脑子。
白妈看着一手带大的女儿,只觉得陌生,拿着怀孕的事情威胁自己的亲爸亲妈,这还是她最疼爱的女儿吗。
白小花将她的伤心难过看在眼里,却并不在意:“我不管,我就是要嫁给他,不要彩礼也要嫁给他,吃糠咽菜也要嫁给他。”
这一刻,白妈心底也一阵发凉,冷冷扔下一句:“小花,你要不听妈的劝,以后吃了苦头别回家哭。”
看着白妈甩手离开的背影,白小花心底也忽然惶恐起来。
但是很快,她的脸色再一次变得坚定,白家爸妈现在疼她有什么用,她要是真的听话嫁给那个什么小海,等十年到来,白家根本帮不上忙。
她才不会那么傻,落到跟书中炮灰一样的凄惨下场。
“我才不会后悔!”
白小花抿着嘴,暗道:等过几年,刘大柱发达了,你们就知道我眼光有多好。
想到这里,白小花再次翻出藏好的那颗玻璃珠,看着普普通通的玻璃珠,白小花内心一阵烦躁。
她已经试过无数种办法,甚至还滴血认主,但玻璃珠却毫无动静。
明明书中提到过,孙淑梅意外将血滴在了玻璃珠上,然后获得了异能,能够辅助促进植物生长和异化。
孙淑梅为了提升自己的能力,不惜嫁到乡下,从此走上了一条农科兴国的道路。
更可气的是,她随便挑选的男人刘大柱,十年之后随着改革开放的浪潮混得风生水起,成为国内有头有脸的富豪。
这个刘大柱长相普通,可他未来很有钱,并且对老婆一心一意!
当初看书的时候,白小花不羡慕那对知青男女主,却十分喜欢这对副c,她甚至觉得对老婆疼爱专情,从无二心的刘大柱,比英俊潇洒处处桃花的男主强多了。
上天眷顾,居然让她穿越到了书中,确定自己穿到书中后,白小花首先要做的,便是抢走孙淑梅的机遇。
玻璃珠依旧毫无动静,白小花有些泄气,但随即想到跟刘大柱已经定下的亲事,顿时又开心起来。
没有异能就没有异能吧,反正异能的作用也就是种地,她才不想把自己弄得脏兮兮像个农民,她只要哄好了刘大柱,等着当富豪夫人就是了。
带着这份奢望,白小花美滋滋的吃完那碗饭,连睡觉都是美梦。
另一头,吃了一顿饱饭,孙淑梅坐在椅子上,搂着双胞胎,晒着午后的太阳舒坦的想要睡觉。
顾明东找了个竹篓,往里头塞了一些今年新收的大米,上面更是放了足足十斤肉。
顾三妹瞧见了,心底有些舍不得,但想到姑父瘫痪在床,以前姑姑对他们家很照顾,到底没反对。
只是这肉一拿走,他们家就不剩多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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