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章(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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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同暗得如同瞳孔,警方的闪光灯照片没拍出这种阴森。若非醉汉误入,尸体恐怕天亮才会被发现。

“太暗了。朝鲜族怎么找到这里的?”

实地勘察后疑窦更深。

仔细搜寻警方遗漏的监控却一无所获。刚被清理过的巷子又堆满垃圾。

“朝鲜族在市场后巷购毒注射致死“的假设很快被推翻巷口打糕店老板一直张望,市场关门前都有目击者。且入境者理应先安顿,没必要在外注射。这位置对初来韩国的外国人而言也太刁钻。

我又推测:“别处吸毒死亡后,同伙为避警方抛尸至此“。但毒贩何必提前告知买家监控位置?

盯着幽深巷道,第二次摇头。”在别处购毒注射致死,不想与警方扯上关系的同伙将尸体抛至市场后巷……从当天就成功购毒来看,入境的目的大概就是毒品。那么毒贩在入境前就告知了监控位置……”

我凝视着幽深的巷道,再次摇头。毒贩何必大费周章提前告知买家监控位置?

更何况俄罗斯籍人士根本没理由专程来韩国购毒。这里的治安比俄罗斯严苛得多。即便丹贤警署办案再敷衍,结论也不会改变。

况且朝鲜族手臂上的针眼都是陈旧痕迹。长期吸毒者肯定熟知俄罗斯的购毒渠道,何必来韩国?除非另有犯罪目的。

“买凶杀人?”

用上齿碾着下唇思忖片刻,又否决了这个推测。若是职业杀手,理应先制定周密计划。

专程来杀人却先忙着购买注射致死量冰毒,实在不合逻辑。更何况尸检显示注射量是致死量的一千倍。

现在只剩最后一个待验证的假设。

“朝鲜族金某并非来购毒,而是来贩毒。毒品从俄罗斯入境时就随身携带,用某种方法突破仁川机场安检,将大量毒品运至丹贤市。来此地的原因是有买家在此。”

稍作思考后继续推演:“而后购毒者因吸毒致死,金某便抛尸灭迹。动机是避免购毒流通的事实败露。没费心掩埋尸体,是因为用了黑市手机不必担心被追查。”

最后这个假设最为合理。反复推敲也找不出破绽。

无论是抛尸动机还是尸体无他杀痕迹都能解释。若涉及大宗毒品交易,提前提供监控路线也说得通。

优秀的推理总能解释所有证据。

“但毒贩怎么会因用药过量而死?还是致死量一千倍。买家不可能用昂贵毒品作为杀人手段,看来真是意外……可要说他自己失误注射,剂量又大得离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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